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制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进行管制和限制。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如遇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活动、大型施工等。,有必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限制通行,限制通行区域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三、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从实行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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