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睁睁看它蹭上去,站车外喊停都来不及,离车泊入出事凭啥还是车主“第一责任”?

眼睁睁看它蹭上去,站车外喊停都来不及,离车泊入出事凭啥还是车主“第一责任”?

济南一个露天停车场里,李女士按下“离车泊入”之后站到了车外,隔着车身看着自己的车缓缓往车位里倒。车位不大,两侧停着的车离得又近,她就像平时那样把最后一步交给了智驾系统。然后她看见车蹭上了旁边的车。她说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蹭上去,又没有办法让它立刻停下来。事后检查,她自己车的轮毂剐蹭严重,旁边那辆车也留下明显伤痕。她问了一句很朴素的话:这不是复杂的行驶场景,就是一个普通的停车场车位,车身上各个角度都装有激光雷达,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情况?

这个问题不是李女士一个人问出来的。2026年6月,河南郑州一位新能源车主也遇到了几乎一样的剧本。他今年3月份花20多万买了一台带智驾的新能源车,在超市停车场无复杂场景的情况下用了“离车泊车”功能。因为此前已经多次使用过,他放心地离开去买东西。等他出来的时候,车被撞坏了,车库的档杆也被撞断。他质疑的是:车企宣传智能辅助驾驶领先同行5倍,为什么识别不到档杆?售后给他的回应是一句话:自动泊车也是辅助功能,第一责任人是车主。

两起事故,同一类功能,指向的是同一个问题。当智能驾驶从高速场景往停车场“人车分离”这种场景延伸的时候,便利和风险的边界正在被重新审视。而“第一责任人是车主”这句话,成了所有讨论绕不开的那堵墙。

先把时间线摆清楚。李女士的事发生在济南,露天停车场,车位不大,两侧车近,她按下离车泊入,下车,站在车外,车辆自动倒库,蹭上旁边停放车辆,自己轮毂损伤严重,旁边车辆留下明显伤痕。郑州马先生的事发生在2026年6月,车辆是今年3月花20多万买的,地点是超市停车场,他离开去买东西,回来发现车被撞坏,车库档杆被撞断。两个案例里,车主都用了同一个功能,都遭遇了损失,都听到了类似的回应逻辑。

争议的核心不在于“辅助驾驶能不能用”,而在于“用了之后出了事,责任怎么分”。售后那句“自动泊车也是辅助功能,第一责任人是车主”,在法律框架里并不是随便说的。最高法之前发布过指导性案例,其中明确了一点: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也就是说,不管系统在做什么,坐在驾驶位上的人或者车辆的操控者,仍然是法律意义上的驾驶主体。

但这里有一个很微妙的错位。李女士是站在车外的。她按下离车泊入之后,人已经不在驾驶位上了。车辆在自动倒库的过程中,她“没有办法让它立刻停下来”。这个细节是整个事件里最扎眼的地方。如果一个功能的设计逻辑是让人下车、让车自己完成泊入,那么在车辆执行泊入的过程中,人对车辆的控制权到底还剩多少?如果控制权已经大部分让渡给了系统,那“第一责任人”这个身份在操作层面上还成立吗?

律师的看法是另一条线。有律师明确说过,车企推出的“兜底权益”或者类似的保障承诺,属于商业承诺,不转移法律责任。这句话翻译一下就是:车企可以给你赔,可以给你修,可以给你兜底,但这不等于说法律上责任就变成车企的了。责任还是你的,车企赔你是它愿意赔,不是它必须赔。这个区分在现实里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车主在维权的时候站在什么位置上。

再往深一层看,这里有一个被忽略的机制在起作用。系统表现越稳定,用户就越容易放松警惕。李女士说“像往常一样按下”,郑州马先生说“因为此前已多次使用过,放心地离开”。这两个细节说明的不是他们粗心,而是系统在之前的多次使用中建立了一种信任。这种信任不是凭空来的,是系统用一次又一次的正常表现换来的。然后在一个它没有处理好的场景里,这种信任反过来变成了风险。人已经不在驾驶位上了,或者人已经离开去买东西了,紧急接管的窗口几乎为零。

离车泊入这个功能的天然缺陷就在这里。它不是“人坐在车里、手放在方向盘上、随时准备接管”的那种辅助驾驶。它是人车分离的。人车分离意味着,当系统遇到它识别不了的东西——不管是旁边的车,还是车库的档杆——人已经不在那个能立刻干预的位置上了。李女士说她“站定车外,隔着车身观望”,这个站位本身就说明,她离车辆已经有一段距离,她没有办法在系统做出错误动作的瞬间伸手去踩刹车或者打方向。

李女士问的那句“车身上各个角度都装有激光雷达,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情况”,问的是感知层面的问题。激光雷达装得多,不等于所有场景都能识别。停车场的环境里,车辆密集、空间狭窄、光线条件复杂,旁边停着的车可能在系统的感知里和背景混在一起,也可能在倒库的某个角度里进入了盲区。这些问题不是靠堆硬件就能自动解决的。郑州马先生问的“为什么识别不到档杆”,问的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档杆这种细长、低矮、可能颜色和背景接近的物体,在感知系统里的识别难度和一辆车是不一样的。

车企宣传“领先同行5倍”的时候,用户听到的是能力。出事之后售后说“自动泊车也是辅助功能”的时候,用户听到的是边界。这两个声音之间的落差,就是现在争议最大的地方。不是说辅助功能不能有边界,而是说宣传的时候讲的是能力,出事的时候讲的是边界,这两套话语之间的切换,用户是没有准备的。

强制性国标在推进,这一点是事实。但国标落地需要时间,而车主们现在就在用这些功能。李女士的车已经蹭了,马先生的车已经撞了,档杆已经断了。他们的损失是当下的,不是未来的。

窄车位不撒手,全程盯着,随时准备人工介入——这些说法在技术上是成立的,在操作上也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如果一个功能的设计初衷就是让人下车、让人离开、让人不用盯着,那么“全程盯着”这个要求本身就和功能的设计逻辑是矛盾的。你让人用离车泊入,又让人全程盯着,那离车泊入的意义在哪里?

李女士站在车外眼睁睁看着车蹭上去的那几秒钟,是整个事件里最有信息量的画面。她不是没有安全意识,她是按照功能的设计逻辑在操作。她下车了,她站定了,她观望了。然后她发现,当系统出错的时候,她站在那个位置上什么也做不了。售后说第一责任人是车主,可车主在那个瞬间,连让车停下来的手段都没有。这个矛盾不解决,下一个李女士、下一个马先生,还会在同一个地方遇到同一堵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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