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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电动车管理的日益规范化,全国多地交管部门相继出台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及三四轮车的监管与整治。近日,不少城市陆续发布相关通告,明确在3月份起将实行新规,提醒广大车主务必留意,否则一旦违规上路,将面临处罚。
吉林辽源方面,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通告指出,凡未经国家工信部批准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均属于“非标车辆”,禁止上路。
从2026年1月5日至2月28日,主要以宣传和劝导为主,提醒车主按规办理。到3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将进入正式整治阶段。根据违规则情节不同,处罚也将依次递进:第一次查处以登记+告知为主,第二次将进行现场教育,第三次将按照无牌、无证驾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额度从20元至2000元不等。
山西隰县也发布了《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低速电动四轮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明确在2026年3月底前开展为期数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当地交管部门将通过“定点检查+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排查无牌无证、违规改装、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占道行驶、乱停放等各类违法行为。整治结束后,此类管理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四川九龙县和河南社旗县也同步展开了针对“非标车辆”的管理行动。四川九龙要求,在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对本地不符合国标的电动二、三、四轮车实行免费备案登记,集中备案期过后,未登记车辆禁止上路,违者将被依法扣车并处罚款。
与之类似,河南社旗也要求所有非标电动车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免费备案,逾期上路的,将面临集中执法整治。
总体来看,各地的治理行动将在2026年3月前后集中推进,这意味着相关政策正进入执行关键期。车主们在使用电动车或三四轮车时应及时了解所在地管理要求,按规定完成上牌、备案、备案更新等手续,避免因违规而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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