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轴型根据表1分为7类。
表1 轴型分类
车辆类型根据表2分为11类。
表2 车辆分类
表2 续表
经过大量典型结构计算,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给出了相应的轴组系数、轮组系数和换算系数。
非满载车和满载车以车辆总重为标准划分:小于或等于车辆总重标准的车辆为非满载车,否则为满载车。车辆总重标准如下:
1、二轴货车180kN。
2、三轴货车250kN(三轴货车列车270kN)。
3、四轴货车310kN(四轴货车列车360kN)。
4、五轴货车列车430kN。
5、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列车490kN,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时为460kN。
以上车辆总重标准中,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kN;车辆最大允许总重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时,以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作为判别标准。
对客车(2类车),我国目前的计重收费中大多不记录客车轴重,故对其按座位数进行了划分,划分标准是将39座(含39座)以下的客车称为非满载车,39座以上的客车称为满载车。
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车辆总重标准不一致时,以较小者作为非满载车和满载车的分界标准。
根据不同省份44个公路断面交通荷载参数统计分析,得到表3所列的非满载车、满载车比例,和表4所列当量设计轴载换算系数。
表3 非满载车比例
表3 续表
表4 轴载换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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