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关于规范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用电价格和服务收费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 新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有权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将根据所在地的峰谷时段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旨在鼓励车主在电力低谷时段充电,提升电力系统的使用效率,进而降低充电成本。
❒ 充换电设施及电价政策
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根据当地峰谷时段制定不同的电价政策,以鼓励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的使用效率并降低充电成本。
❒ 充电服务费指导价
《通知》还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充电服务费将按照充电电量来计算(不含电费),并设置了全市统一的上限标准:电动公交汽车为0.80元/千瓦时,其他电动汽车为1.00元/千瓦时。在不超过上限标准的前提下,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可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鼓励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
❒ 换电服务费及未来标准
此外,《通知》还明确,换电服务费将根据车辆行驶里程来计算(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及服务费用)。鉴于全市换电设施的建设实际情况,目前暂未制定换电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在换电服务费标准出台之前提供服务的,其费用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运营企业责任及监督
《通知》还强调,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在充换电设施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换电价格及服务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