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系列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介绍《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时提到,目录明确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已经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孙会川详细介绍了这5大类14小类的组成。一是植物油,包括3种,分别是: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二是调味品,包括2种,分别是:食醋、调味料酒;三是酒类,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四是食糖,包括2种,分别是: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五是淀粉糖,包括3种,分别是: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孙会川表示,考虑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各地还需要时间开展培训宣贯、组织实施,公告中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北京报道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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