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商务部等部门关于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将启动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补贴工作,旨在稳定并扩大汽车消费,具体措施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
2026年,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达到政策规定注册日期之前的老旧汽油、柴油及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自治区内购买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排量不超过2.0升的燃油乘用车,可获得一次性补贴。
新能源车报废更新后购置新能源车,按发票金额的12%补贴,最高2万元;燃油车报废更新后购置燃油车,按10%补贴,最高1.5万元。新能源车更换为燃油车则不享受补贴。
政策实行“资格券”+“申领补贴”模式,资格券发放由各盟市商务局安排,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申请补贴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身份、新旧车资料、资格券核验凭证等材料,并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各部门将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平台反馈结果。
二、汽车置换更新
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通过出售方式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自治区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也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补贴金额为发票金额的8%,最高1.5万元;购买排量不超过2.0升的燃油车,补贴为6%,最高1.3万元。申请流程与报废更新类似,同样需先领取资格券,并在有效期内核销后提交完整资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拨付。
政策期内,每位消费者只能选择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置换更新补贴,不可同时享有。
三、资金审核与拨付
自治区商务厅统筹政策实施,财政厅落实资金拨付,各盟市相关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确保在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兑付。资金发放后需在平台确认,盟市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四、资金使用与监管
自治区将综合人口、经济、汽车保有量等因素,合理分配资金规模,确保全年补贴平稳发放。各盟市需科学安排资格券发放节奏,避免集中或断档。
各部门将联合建立监管机制,严查骗补、套补、违规销售及非法回收拆解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设定限定企业回收旧车或具有地域、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要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需求。
五、实施与解释
本通知自印发起执行,各盟市应结合实际,做好2025至2026年度的资金审核拨付衔接工作,并细化执行措施。政策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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