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前不久发布一则关于公开征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建议的通知。
在这一份直接推动行业未来发展的《征求意见》和重要通知中,对网约车的运价管理,堪称是开创性的提出了一个“探索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概念。
大家都知道,一直以来,各地的网约车普遍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所以,网约车一旦开启“政府指导价”,将会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其实,目前网约车的所谓“市场调节价”,更加接近于是“平台定价”,与真正的市场调节,好像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由一个“第三方中介”,也是私人中介,来直接决定这个行业和司机的运营价格,这本身就是很奇怪,以至于是不够合理的一件事情。
因为平台本身的利益诉求,进而衍生出平台过分压价,导致现在网约车的运价(主要又是司机到手单价)变得越来越低,在市面上屡屡出现超低级订单。
司机收入严重下滑,每每向管理部门反映时,总是得到“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解释和答复,等于还是把行业的定价权让给平台,继续把“平台定价”假装为“市场调节价”。
如今,不仅广大的网约车从业者都希望(堪称是万众期待)相关部门加大对运价的指导和调节。
根据《物价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也曾明确提及,“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网约车的运价,显然具备“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的这一内涵。
因此,网约车实行政府指导价,不仅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深受低价,以及“平台压价”之惑的网约车司机来说,更是有着非常迫切的需求,因为司机运价(利润)需要一个更加合理的标准,行业发展也需要有一个基本的底线。
固然,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要保护消费者的正常权益,要保护民生。
而目前的网约车,并不存在价格(对乘客收费)太高,而是悄悄相反,反倒是价格偏低(主要又是司机收入)的问题。
但是,乘客的消费属于民生,司机群体的工作收入和正当权益,同样属于民生的一大环节。
当然,目前在网约车领域鲜少有城市(几乎没有)正在推行政府指导价。
正因为没有可以参照和参考的范本,昆明市的网约车到底要到“探索”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开始推行政府指导价,还是会是一个不小的疑问,也许需要等待蛮长的一段时间也不一定。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