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车内充电设备安全问题成为行业关注焦点,轻型能源产品在日常使用场景中的风险逐步显现,亟需加强场景评估与管理。
据报道,浙江省嘉兴市某商办楼地下车库内,一辆新购轿车在车内留置充电宝为车灯供电时突发大火。消防到场时明火已被扑灭,车舱损毁严重。车主仅购车20天,事发当天上班前将充电宝留在车内充电,工作间隙接到同事电话得知起火,随即与同事赶至现场并用灭火器控制初期火源。
经初步调查,起火元凶正是留在车内的充电宝,因其过热自燃并引燃周边可燃物,最终造成驾驶室大面积烧毁。
此类事故暴露车内隐性风险,请携带或移出以下物品:01 电子产品及充电宝在高温密闭环境易自燃,劣质电芯风险更高。02 打火机以丁烷为燃料,高温易膨胀爆炸。03 香水酒精浓度高,密闭高温下更易燃。04 凸透镜物品如矿泉水瓶等直射阳光易聚焦热量引燃。05 罐装喷雾在高温下压力升高可能爆炸,汽水罐同理。
充电宝自燃的原因主要包括:01 无法散热——放在发热环境或密闭容器中;02 过度充电——充满后仍长时间接通电源;03 伪劣产品——低质电芯与电路板;04 摔、碰、挤压——内部结构错位、电芯泄漏;05 频繁使用——使用寿命缩短,存在隐患。
充电宝起火时应以水灭火,干粉灭火器渗透与降温效果较差。充电宝由多块锂电池拼接组成,单块熄灭后,残余高温仍可能点燃邻近电池。购买时应认准“三C”标识,如发现鼓包、过热、冒烟,应立即停止使用。
本案提醒车主加强对车内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在车内长时间存放高风险电子设备,尤其在高温环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