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令第174号修订版《警车管理规定》已自2025年12月29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这次调整不是轻微修订,而是针对“用车边界、驾驶资格、全过程监管”三大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重构,直接关系到一线勤务效率、队伍管理秩序和执法安全。新规的出台,标志着警车管理从“依经验操作”进入“按制度执行”阶段,不仅化解长久存在的权责模糊、管理松散等痛点,也为基层民警和辅警提供了更清晰、更安全的操作指引。
先把重点讲明:新规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做了彻底厘清。
过去大家最困扰的,一是“什么时候能开车、什么时候不能开”难界定;二是“谁能开车、辅警能不能上车”长期没准话;三是“谁来监管、出了事谁负责”责任链不闭环。如今的规定用制度给出清晰答案,把“能否开、怎么开、谁来管、出事追谁”都写进条文,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既保护履职,也降低风险,把“规范”变成“安全保障”。
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用车范围的全面收紧。
警车只能用于侦查、治安、警卫、救援、押解、追逃等法定职务行为,任何私人、临时、便利性使用都属于违规。不得借、不得挪、不得私用;车辆、号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制式标准;报废、转籍也要先行拆除警用装备,防止退役车辆流入社会。同时,警灯、警报的使用限定更严,仅限紧急勤务,严禁随意鸣响。核心逻辑一句话:警车只服务公权、绝不混入私用。
这次修订另一大亮点,是明确辅警也可驾驶警车,但附加了“四重门槛”。
驾驶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具备有效驾驶证和工作证,须按规定着装,且需完成单位驾驶考核;试用期和实习期人员一律禁止驾驶。未持证、未着装、无公务任务开车都属违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驾驶权不等于执法权——辅警只能在民警带领下执行相关勤务,不能独立处置现场。这样既能解放基层驾驶资源,也能确保执法权不被滥用。
监管层面,新规实现了“全过程闭环管控”。
车辆使用实行申请登记、审批调度、归队核销全环节留痕;借助定位系统和视频装置,确保“行驶可监、轨迹可查、违规可溯”。责任链也同步压实——谁审批、谁驾驶、谁管理,层层对应、连带问责。对于违规着装、违规用灯、私用公车等八类违规情形,将依照相关法律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责。过去靠人工抽查、事后纠正的管理方式,正在被数字化、实时化监管体系取代。
对一线的实际影响是积极的。
驾驶资格放开后,出警响应更高效;全国统一标准后,跨区协作更有依据;流程明确、监管到位,管理压力减轻;同时违规成本增高,公车私用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从结果看,这不是“增加束缚”,而是“增加保障”,让警力调度更灵活、执法形象更规范、队伍运行更安全。
一线执行时记住五条底线:
非公务不出车;无证、无件、未着装不驾驶;试用、借调人员不得触车;严禁转借、挪用、私用;所有使用全过程留痕。这“五条红线”是自我保护的底线,也是队伍规范化的前提。
总体来看,《警车管理规定》的修订,是公安机关勤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的又一步。它让权力运行更透明,让职责边界更清晰,让安全保障更有力。对基层同志来说,把规定学懂,按流程执行,是守规矩,也是保安全。
目前各地正在分层落实细则,结合本地勤务特点逐项落地。你所在单位在审批、驾驶人管理或日常监管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新规实施后又遇到了哪些执行细节?欢迎留言交流,共同优化执行经验,确保规定落地更顺畅、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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