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南京网约车新规施行取消驾驶员户籍限制,平台须公开抽成比例

1月1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公布了新版《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4日开始施行,至2031年2月13日到期。

这是自2017年首版施行以来,南京对网约车管理规则的首次系统性修订,目的是顺应行业新变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准入放宽:车辆车龄放宽至2年内,取消驾驶员户籍限制
根据《办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新规在车辆与驾驶员准入上都有放松调整。

车辆方面,准入条件由原来的“初次注册登记”改为“距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2年”,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可以进入网约车市场。

此外,新规不再强制要求加装“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额外设备。驾驶员方面,删除了旧规中“须具备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限制。

今后,只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符合要求、具备3年以上驾龄且无相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的人员。均可在南京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

平台抽成须透明:每笔订单结束后向司机展示金额与比例
针对平台抽成不透明的问题,新《办法》在第二十六条中明确了公开义务。

网约车平台须合理确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通过APP客户端和媒体向社会公布。

每笔订单完成后,平台必须在司机端清晰展示“乘客支付总额、司机实际收入、平台抽成”三项明细。同时,司机享有监督权:若发现实际抽成超过平台公布的上限。

2月14日起南京网约车新规施行取消驾驶员户籍限制,平台须公开抽成比例-有驾

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禁止强制派“特惠单”,进一步保障司机权益
为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保护司机合理收入。

新规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司机接收“特惠价”“一口价”等订单。此外,办法在多处加强对司机劳动权益的保护。

比如,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司机,平台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平台须建立司机申诉处理机制。

并不得对提出申诉的司机进行打击报复(第三十条)。

明确聚合平台责任,违规将面临联合监管
修订首次专门设立条款(第十八条)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如高德、百度等接入多家网约车服务的应用)的责任。

聚合平台需要对接入的网约车平台进行核验,不得接入无证平台。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平台信息和投诉渠道。如因未尽核验义务导致乘客受损,聚合平台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办法》第三十六条还规定,对于存在向无证车、人派单、低价倾销、侵害司机权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平台。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组织联合监管并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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