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放在当下社会期限确实过长,轻微情节者生活受冲击大,需要分级处罚更合理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五年,现在社会这个期限太长了,轻微情况的人生活影响大,分级处罚才合理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放在当下社会期限确实过长,轻微情节者生活受冲击大,需要分级处罚更合理-有驾

醉驾确实会威胁道路安全,严格处理的本意没问题,可现在司法越来越注重细节,对所有醉驾都统一吊销驾照五年,已经跟现实不太匹配,很多轻微醉驾的人觉得这个期限长得离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开车,公安机关会把人扣到酒醒,吊销驾照,还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能再考驾照,这个规矩刚开始时,确实震慑了大家,帮着改掉酒后开车的坏惯,但社会管理越来越好,这种一刀切的长期禁驾,就慢慢显得不那么合适了。

醉驾的情况差别很大,有些人酒精超标太多,在闹市区飞速开车,有些人只是小区里挪个车,或者深夜空旷路上短距离开,血液酒精刚过80毫克每100毫升,全程稳稳的,没出事也没风险,这种人多半是运气心理作祟,实际危险小,和那些严重开车行为没法比,对这些明显轻微的,照样禁驾五年,处罚重过头了,不符合罚该和过错相当的道理。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放在当下社会期限确实过长,轻微情节者生活受冲击大,需要分级处罚更合理-有驾

五年不能开车,对普通人打击太大,开车已经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技能,涉及到上下班接送,照顾家里人,日常出门这些必须的事,很多轻微醉驾的都是家里顶梁柱,普通打工人,一旦五年不开车,工作就卡壳,收入掉下来,家里日子乱套,这种长期没资格的坏影响,超出了惩罚违法的范围,还不利于人改好回归正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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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司法在刑事上已经调整了,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的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明显轻微没大危害的,不当犯罪处理,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免刑罚,刑事上宽严结合区别对待,可行政上还是统一吊销五年驾照,就成了刑事松行政紧的不协调,政策连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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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管理的目标是防危险教育人,不是无限惩罚,统一五年吊销过去有必要,现在精细管理下太死板了,更好的办法是看酒精多少,开在哪段路,有没有出事,是不是第一次犯,根据这些分级定禁驾时间,轻微醉驾大大缩短年限,这样既保住安全底线,处罚也有弹性贴近实际,法律和社会效果才能真正对上号。

举例来说,轻微没事故没逃跑的,禁驾到期就能恢复,这比简单吊销驾照温和多了,吊销驾照听着就粗暴,开车证是正经考的,酒后开车罚钱几年不让开行,干嘛非得吊销呢,开车证本身没毛病,对比一次事故可能毁掉别人甚至几个家庭一辈子,五年不开车算什么重罚,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忽略轻微的区别,醉酒开车讲究轻微不是笑话,就跟偷东西一样,两次三次的算轻微从轻,四次以上才正常处理,道理类似,不能都一棒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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