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北京行政区域全域划为管制空域。
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自2026年11月15日起实施。这是首都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调整,也是全国范围内管控力度较大的地方性规定之一。
新规的核心变化
为适应首都地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筑牢首都安全防线,保障群众根本利益,北京市优化出台了修订后的规定,在原有管理规定基础上进一步严密管控举措,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首都地区空域安全管理。
规定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存放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本市行政区域。规定还要求特殊保障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安全事件,特殊保障情形的飞行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措施的演进过程
今年5月1日,《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正式施行,要求开展的信息核实工作已于7月31日顺利结束。此次修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收紧管理要求,将管控范围从飞行活动扩展到持有、存放和运输环节,形成了覆盖航空器全生命周期的管控链条。
从管理逻辑看,此次修订改变了以往以飞行活动管理为主的思路。禁止持有、存放和运输核心部件,意味着管控对象从飞行行为延伸到了设备本身,这对无人机在北京市域内的流通和使用方式将产生直接影响。对于确需飞行的特殊情形,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留了必要的例外通道。
对行业和用户的影响
北京作为首都,其空域管理政策具有较强的示范和风向标意义。此次修订实施后,北京市域内的无人机销售、存储、运输和使用环节均受到严格约束,相关企业和个人需要及时调整业务和使用方式。
对无人机企业而言,需要重新评估在北京地区的业务布局,包括销售渠道、售后服务和客户支持方式。对于从事测绘、巡检、应急等作业的服务企业,若涉及在北京区域内的作业,需要严格按照特殊保障情形的相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对个人用户而言,需要了解新规要求,避免因持有、存放或携带设备进入北京市域而产生违规风险。
与此同时,规定也为特殊保障单位保留了安全管理制度下的运行空间,说明管控并非绝对禁止,而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特定主体和特定情形作出安排。如何界定特殊保障情形、如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是规定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环节。
低空经济与空域安全管理的平衡
低空经济的发展需要在空域开放与安全管控之间寻找平衡。不同城市根据自身功能定位和安全需求,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政策,是空域精细化管理的体现。北京作为政治中心和人口高度密集的超大城市,在空域安全管理上采取从严措施,符合其城市定位和风险管控需要。
对全国低空经济发展而言,需要关注的点在于:一是地方管理政策的差异性对跨区域作业的影响,企业需要建立适应不同地区政策的运营能力;二是管理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产业投资和业务规划具有重要影响;三是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同时,为低空经济的技术验证、科研测试和应急保障等活动保留必要的空间。
随着各地管理办法陆续出台实施,全国低空经济将在差异化的地方政策环境中运行。企业需要建立政策跟踪和合规管理能力,把空域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置条件,这也将成为低空服务企业的核心能力之一。
本内容由天空之家整理发布,综合公开报道,聚焦低空经济与通用航空领域动态。
本文参考内容和权威引用
1. 北京日报,《新修订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将于11月15日实施》,2026年9月14日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订《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的表决结果,2026年9月
3. 《北京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相关信息核实工作公告,2026年
原文:天空之家 https://skyfamily.com.cn/news/1/41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