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说法是:持有C1、C2驾照骑电动车,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可能被罚款、拘留。驾驶证一次记9分。那没证的人就能随便骑吗?街上不是到处都是没证的骑行者吗?
既然不能骑二轮车,那为什么还要扣驾驶证的分呢?有证的人反而不敢骑,没证的人照常上路——有证的担心被扣分。无证的可能更放肆闯红灯。
如果电瓶车都不让骑,是不是又得花钱去学新的驾照?老百姓压力真不小。更离谱的是,难道以后走路也会被罚?走路也要什么通行证吗?
仔细看下来,意思大概是这样的:有机动车驾驶证C1或C2的,按规矩应该开车,不能骑电动车;想骑电动车的话。可能还得去考D、E或F证。
至于那些根本没有任何驾照的人,只能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出行。
总之,如果按这种理解去执行,会出现有证者受限、无证者依旧随意的尴尬局面,牵涉到老百姓的出行公平与现实困难。亟需明确细则和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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