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带去免费补胎,结果修车师傅把钢锯条落轮胎里!三个月后轮胎报废,我花1700元重买,这亏是吃哑巴亏还是找熟人赔?
这事儿说出来我都觉得窝火。
三个月前,我一个朋友带我去了他认识的一家修理铺补胎。那个店看着就不怎么正规,门面不大,工具摆得乱七八糟,地上还有油污。但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加上补完胎人家一分钱都没要,我当时还挺不好意思的,觉得欠了个人情。谁能想到,就是这个“免费”的人情,最后让我多掏了1700块钱。
三个月后,我发现那条补过的轮胎又漏气了。这次我没再跑远,直接去了我住处附近的一家修理厂。师傅把轮胎拆下来,扒开一看,当场就给我打电话,语气还挺严肃的:“你这轮胎里面怎么有一根钢锯条?”
我当时以为听错了,钢锯条?轮胎里面?
师傅说你赶紧过来看看吧。等我到了修理厂,亲眼看见那根钢锯条从轮胎里被取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那是一根大概七八厘米长的钢锯条,锯齿还带着锈迹,就这么安安静静躺在轮胎里面。师傅指着轮胎内壁给我看,说钢锯条在里面滚了三个月,已经把轮胎内部的帘子线全给割断了,整条轮胎的骨架结构都废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换新的。
帘子线是什么?简单说就是轮胎的“骨架”,断了之后轮胎随时可能鼓包或者爆胎。师傅说你这三个月跑高速没出事,算是命大。
没办法,换吧。我上京东搜了一下,同型号的轮胎优惠价到手1700块。钱付了,轮胎换了,但这事儿我心里一直过不去。
那根钢锯条是怎么进去的?我琢磨来琢磨去,唯一的可能,就是三个月前那次免费补胎的时候,那个师傅把工具落在了轮胎里。补胎的时候要打磨、要贴片,钢锯条应该是用来清理伤口或者割多余胶皮的,干完活忘拿出来了,直接装回去了。
我想找回去要个说法,但朋友的关系在那儿摆着,人家当时又没收钱,我这一找回去,朋友的面子往哪儿搁?可是不找吧,这1700块钱花得实在冤枉。省了那几十块钱的补胎费,结果搭进去一条轮胎的钱,算下来亏大发了。
我后来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这种事儿还真不少。
2017年湖北高速上就出过一档子事。一台大货车在高速上跑着跑着,车上拉的钢锯片掉下来了,圆形的钢锯片在路面上高速滚动,后面一台货车根本躲不开,结果全车九个轮胎全部被割破,保险杠也砸烂了,损失超过两万块。现场的人说,那些钢锯片就跟武侠剧里金轮法王的飞轮一样,锋利得很。
我当时看完这个新闻,后背一阵发凉。我这还只是在市区跑跑,要是上了高速,轮胎里那根钢锯条在高压高温的情况下突然割破轮胎,后果真不敢想。
还有一件事让我心里更不踏实。同样是2017年,湖北丹江口有个车主,也是车胎被扎了找了个修车师傅补胎,补完吃了顿饭,出来一看,刚补过的车胎又瘪了。车主觉得是补胎师傅做了手脚,找回去理论,两个人吵得差点打起来。最后警察来了,调解了半天,修车师傅答应免费再补一次才算了事。
你看,补胎这事儿看着小,出问题的可不少。
我那个修理厂的师傅说,正规的补胎流程,工具用完必须清点,少一样都不能交车。但很多小作坊根本没有这个意识,干完活随手一扔,工具落在轮胎里、落在发动机舱里的情况时有发生。他说他干这行十来年,见过轮胎里找出螺丝刀的,见过找出扳手的,还有找出抹布的,我这根钢锯条还算“常规操作”。
其实我也知道,补胎这行收费本来就没个统一标准。2023年的数据显示,普通贴片补胎有的收二三十,有的收四五十,蘑菇钉补胎贵的能收到八九十。小作坊为了抢生意,经常把价格压得很低,甚至像我遇到的那样,熟人介绍干脆不收钱。但便宜有便宜的道理,省下来的钱,可能就是省在流程上、省在规范上。
我还看到一组数据,京东养车的补胎价格是贴片49元、蘑菇钉89元,动平衡还要单独收10块钱。途虎养车也是明码标价,贴片30、蘑菇钉80,动平衡另外算。这些正规店贵是贵了点,但人家流程规范,出了问题也能找回去。小作坊呢?补完拍拍屁股走人,三个月后你去找他,人家一句“都这么久了谁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搞的”,你能怎么着?
我后来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他说这事儿从法律上讲其实很清楚。修理厂在补胎过程中操作不当,把异物遗落在轮胎里,导致轮胎报废,这属于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侵权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我这1700块的轮胎钱,修理厂应该赔。
但问题是,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
我这修车是朋友带着去的,朋友和那个修理厂的老板是熟人。我要是找回去索赔,朋友夹在中间多尴尬?那个修理厂老板可能也觉得冤,他当时没收钱,算是在帮朋友的忙,结果三个月后人家找上门让赔钱,换谁心里都不舒服。
可我又在想,他没收钱,我是不是就得认这个亏?免费服务就可以不负责任吗?他要是因为没收钱,干起活来就随随便便,工具随便乱扔,那出了事到底该谁负责?
更让我后怕的是,这根钢锯条要是在高速上把轮胎割爆了,我出事了,他又该怎么负责?
我在网上看到另一个案例,也是跟轮胎有关的事故,但性质更严重。2022年6月,湖南高速上,一辆车撞上了路面遗落的轮胎,停在车道上,后面的车来不及刹车又撞上来了,三车连环相撞,四个人受伤,索赔金额超过200万。
法院最后判了,高速公路管理方因为没有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遗落物,承担了30%的责任。这个判决说明什么?说明就算你没收钱,就算你不是故意的,只要你的行为或者你的疏忽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该承担的责任就跑不掉。
我这1700块钱,和人家那200多万比起来,确实不算什么。但这个道理是一样的——因为别人的疏忽造成的损失,凭什么让我自己扛?
我到现在还在犹豫要不要找回去。朋友的面子,1700块钱,这两个东西在我心里头来回打架。我媳妇说算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以后别去那种小作坊修车了。但我总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儿。
那个修理厂的师傅,他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个多大的错。他不知道那根钢锯条差点害人,也不知道我因为这事儿纠结了多久。他可能还在给别的熟人免费补胎,还是那个干活的习惯,工具随手放、随手扔。
我也不想把话说得那么重,但这根钢锯条的事,真的让我想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东西,真的不能图便宜。你省下来的那点钱,迟早会在别的地方加倍还回去。就像我这样,省了几十块补胎费,最后搭进去1700。
我不确定我会不会去找那个修理厂,但我知道,以后修车补胎,我一定会选正规店。不是钱多烧的,是我这条命,比那几十块钱贵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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