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双十一花8万买保时捷,店家竟发玩具车还送一对电池!

别总幻想着天上会掉馅饼,你得明白,这样的好事一般不会落到你头上。咱们别在一夜暴富、中大奖这种事儿上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要有自知之明,别妄想自己能走大运。之前讲过“杀猪盘”和“重金求子”的骗局,今天,我要聊聊一个河南女士因为贪小便宜而上当的故事。

豪车和豪宅是许多人一生的梦想,不知道有多少人曾经梦想拥有一辆保时捷呢?不只是男生,豪车对女生的吸引力也非常大。坐在另一半的豪车副驾驶座上,可能没有自己亲自驾驶来得自在。因此,当手头宽裕时,不少女性也会想要买一辆心仪的豪车。

河南的吴女士也有这样的想法,她的经济条件还算可以,一直梦想着能拥有一辆车。不过,她觉得豪车价格太高,连一线品牌BBA也觉得有些负担不起。所以,她决定买一辆普通的轿车就好,毕竟自己对车的要求不高。于是,她上网查了一些关于买车的信息。

河南女子双十一花8万买保时捷,店家竟发玩具车还送一对电池!-有驾

大时代里头的科技,你我手上的手机就像个魔术师,随时随地窥探我们的喜好,然后变出我们想要的东西。吴女士,她是个对车挺感兴趣的女士,一次,她好奇地在网路上搜了“女性适合开的车”“价格适中”“预约去体验试驾”之类的,结果呢,屏幕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车,看得她眼冒金星,心里乱糟糟的,最后干脆把手机一关,休息去了。

那天正赶上网购平台的大促销,吴女士也跟着凑热闹,点开了购物APP。因为她平时总关注汽车消息,所以屏幕上全是各种汽车装饰品,什么摆件啊、挂件啊,看得她直发笑,心想这APP是不是在跟踪她。没想到,这时她刷到一个店铺的推广,那活动正好说中了她的心思。

活动中宣传只需八万元就能买到一台全新的保时捷,不过这不含保险和车辆损坏的费用。吴女士听到这样的消息时,心里自然觉得不太靠谱,因为保时捷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当她发现只有三台车,并且需要多人接力砍价才能以八万元的价格购买时,她觉得可信度似乎高了一些。详情页面还明确指出,只有最先砍好价的三位顾客才能购买成功,并且付款后就能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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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女士已经迫不及待了。因为朋友很多,她相信通过自己的人际网络,砍价成功应该没问题。于是,她立刻参加了活动,并把砍价的链接发给了自己的朋友们。朋友们看到链接,都感到非常惊讶,并劝吴女士这很可能是骗局。但是,吴女士觉得反正她一分钱也没交,如果到时候不满意,她可以直接在网上退货。

吴女士的朋友实在没办法,最后都帮她发了降价链接。她不断转发,朋友也陆续参与,但每次砍下的金额却越来越少,到最后甚至每次只降几毛钱。她反而越看越高兴,觉得越是难砍,说明这个活动越靠谱。等到“砍价成功”的消息终于弹出来,她毫不犹豫地完成了支付。然而,付款之后,客服却没有像预期那样通知她提车的事,只发了一条“您已下单成功”的信息,让她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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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三天,客服一直让她耐心等待,吴女士已经花了八万元,心里难免有些忐忑。这天,她接到一个快递电话,正纳闷是什么快递到了,打开盒子后,她发现里面是一辆玩具车。这辆玩具车看起来质量不错,是保时捷的款式,还附赠了一对电池。吴女士的心情从好奇变成了惊讶,最后又有些担心,这难道就是她买的保时捷吗?

果然不出所料,点开购物平台一看,她的保时捷跑车已经成功送达。手里这个能模仿玩具引擎声的“保时捷”让吴女士既气愤又觉得郁闷。她立刻联系卖家,却发现从物流确认收货后,卖家就对她的售后请求置若罔闻,连信息都不愿看一眼,这简直是被骗了。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向警方求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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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跟那家店的老板取得了联系,没想到他态度还挺强硬。给我发了一份电子版的买车合同,表面上看没问题,仔细一看却发现满是漏洞,连车的型号、颜色、生产年份这些基本信息都没有。合同最后还写着“本活动解释权归本店”,吴女士再看活动详情,发现还有一条“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这商家送来的“保时捷”确实没问题,所以按规矩不能退货。

吴女士觉得这事儿就像是吃了个哑巴的亏,对方说的那句“解释权归我们店铺”听起来有点不太对劲。咱们得明白,如果商家用那种标准的、一概适用的条款和消费者订合同,就不能在这些条款里把消费者的权利给抹杀了。这个道理,咱们国家有个法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说了清楚。这条法规就是专门用来保护消费者的,它明确指出,商家在合同里的那些标准条款,不能剥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一)依法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权力;

(二)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向别人要赔偿的权利;

(四)说明合同细则的权利;

(五)在格式合同纠纷中,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权益的资格;

(六)消费者还享有其他合法权利。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商家在做商品促销广告时,如果在广告中加上“最终解释权”的条款,这种条款其实违背了公平的原则。而且,根据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条款是无效的。商家不能因为有“最终解释权”这个条款,就不用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所以,商家不能用这句话来逃避责任。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商家不能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经获得的荣誉等作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吴女士遇到的这家店铺故意混淆消费者,用模糊不清的话术欺骗消费者,违反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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