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男子被撞死反担全责?电动车违法新规曝光

凌晨的隧道出口,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冲出,直撞上正常驶出的小车。驾驶人郑某当场死亡,而小车司机萧某毫发无损。广州交警通报:郑某醉酒、逆行、走机动车道、未戴头盔,负事故全部责任。没有“照顾弱者”,没有“各打五十大板”,法律给出了最冷静的判决。

这起事故本身并不复杂,但它的全责认定却掀起了舆论波澜。人们争论的,早已不止是一个人的生死,而是规则与同情、权利与责任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近年来,类似判决正变得越来越多。广州王某闯红灯被撞,全责;合肥外卖骑手逆行相撞,全责;上海女子横穿马路受伤,全责;湖南衡阳刘某闯红灯撞车,不仅自担伤痛,还被判赔4800元修车费。法院明确指出:违法者不能因“弱”而免责。法律的天平,正在从“谁伤重谁有理”转向“谁违法谁担责”。

这一转变,是对交通秩序的正本清源。电动自行车不是“法外之车”。它便捷千家万户,也带来了迅猛增长的交通违法与事故。据统计,2025年全国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非机动车事故七成以上。许多骑手抱着“我弱我怕谁”的心态闯红灯、逆行、抢道,把马路当成个人通道。若每一次违法都由机动车“买单”,那等于纵容危险横行。

当然,有人质疑:机动车更“强”,难道不该多承担些责任?这种想法看似温情,实则危险。法律若因一方受伤就倒向弱者,规则便形同虚设。交通事故不是道德剧,不能靠“同情分”定责。交警的职责是还原事实,不是安抚情绪。当执法机关不再“和稀泥”,公众才会真正敬畏规则。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为何违法骑行屡禁不止?侥幸心理之外,是管理的缺位。城市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断头、混行,骑行环境逼人“铤而走险”;外卖平台以分钟计罚,骑手被迫在生死间穿行;而电动自行车超速、改装、无保险等问题,也长期缺乏有效监管。只罚骑手,不问制度,难言公平。

法律必须刚性,治理则需温度。全责认定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我们既要坚持“违法必究”,也要推动非机动车道系统建设、落实平台责任、探索电动自行车强制保险制度。安全不是单方面的让渡,而是所有人共同的责任。

规则不会因眼泪改变,但社会可以因清醒而进步。当每一次逆行都被追责,每一次守法都被尊重,真正的道路文明才会到来。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