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啊,现在有个规定挺让人头疼的,就是电动车电池和车子得一起报废,电池不让单独卖。
这就搞得电动车根本就用不到它设计出来的使用年限,因为电池的质量普遍都一般般,没法跟车身和电机比寿命。
你一辆电动车的车架、底盘、电机这些核心部分,好好保养的话,开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那都是小意思,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电池不一样啊,它是消耗品,用上几年,它的续航能力就会开始慢慢打折,充电速度也会变慢,动力表现也会不如从前。
等到电池的性能下降到一定程度,车主就可能觉得这车开着很不爽了,跑不了多远,充电又慢,平时用车都得提心吊胆的。但是,因为电池不能单独换,也不能单独卖,这就等于逼着你把一个其实还挺好的车身和电机也跟着一起报废掉。
明明车子本身没啥大毛病,就因为一块累了的电池,整个车就得进回收站,这简直是太浪费了。而且啊,电池的质量问题,现在看来就是电动车最大的一个隐患。电池用久了,不仅仅是性能下降那么简单,有时候还会存在一些安全上的风险,可你又不能单独处理它,这不就让人更不放心了吗。
更麻烦的是,这个规定其实挺不合情理的,因为它直接违反了我们买东西后对物品的支配权利。你你花钱买了个东西,那这个东西就完全是你的了,你就有权利决定怎么用它,什么时候扔,或者你想卖掉它的一部分,这都是你的自由。
比如你买了个手机,屏幕碎了,你就能去换个屏幕,不用把整个手机都扔掉。可现在这个规定,就等于说你买的电动车,里面的电池明明还能有点用,或者说你想换个新的,都不行,必须跟整个车一起寿终正寝。
这不就是变相地限制了你对你自己东西的支配权嘛,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这么一来,很多还能用的车体部件和电机就白白浪费了,对环境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毕竟制造这些东西都得消耗不少资源。而且啊,车主还得花更多的钱去买新车,负担一下子就重了。
本来想把车多开几年,结果因为电池这一个点,就得提前花大钱买新的,这笔账怎么算都觉得亏。这种做法,不仅没能充分发挥电动车的使用年限,反而人为地缩短了它的寿命,让好端端的东西提前报废,完全是在给资源添堵,也给咱们消费者添堵。
如果能允许电池单独更换或者单独进行二次利用,那么这辆车子就能发挥更大的价值,车主也能有更多的选择,不会被这种规定死死地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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