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整整四年了!国家这次终于出手:以后车自己开,撞了要找车企算账

四年,足以让一项技术从PPT走向量产,也足以让一个监管空白从争议变成共识。从2020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首次在国家级文件中明确“自动驾驶汽车量产”的时间表,到2024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公布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名单,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终于跨过了那一道最难的坎——不是能不能开上路,而是撞了车,到底算谁的。

这次国家层面的出手,核心突破在于责任划分。根据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在试点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更关键的是,如果事故被认定是因车辆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缺陷或性能不足导致的,生产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车企不再只是卖车收钱,而是必须对系统激活期间的驾驶行为负责。对消费者来说,这等于把“不敢用、怕担责”的顾虑从制度层面撕开了一道口子。

我们需要先厘清一个技术概念:L2和L3的分界线到底是什么?按照SAE J3016标准,L2属于“部分自动化”,驾驶员仍是驾驶任务的最终责任人,必须全程监控环境并随时接管;L3是“有条件自动化”,在系统激活且满足设计运行条件(ODD)的区域内,车辆可以自主完成动态驾驶任务,驾驶员可以脱手、脱脚、甚至脱眼,直到系统发出接管请求。这一级别的跃迁,本质上是驾驶权从人向机器的转移。而驾驶权的转移,必然伴随着责任链条的重构。过去四年里,车企在宣传端把L2包装成“准L3”,消费者在事故后又被告知“只是辅助驾驶,责任在驾驶员”,这种权责错位是行业最大的痛点。这次试点落地,等于承认了一件事:系统接管车辆时出了事故,板子不能只打在车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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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现状看,具备L3级硬件冗余能力和算法潜力的车型已经不再稀缺,但真正敢把责任写进产品说明的仍然很少。我们选几款典型车型做技术层面的对比解析。华为系的阿维塔11和问界M9搭载的ADS 3.0系统,采用了融合感知方案,包括1颗192线激光雷达、3颗毫米波雷达、12颗超声波雷达和11个高清摄像头,计算平台算力分别为400TOPS和200TOPS(取决于版本)。小鹏G9的XNGP系统则走的是另一条路径,以两颗激光雷达和508TOPS算力的英伟达Orin-X芯片为支撑,强调全场景无缝衔接。蔚来ET7的超感系统Aquila配备了33个感知硬件,包括1颗超远距激光雷达,算力高达1016TOPS,但高阶辅助驾驶功能一直以按月订阅模式推广,硬件冗余足够但软件落地偏慢。理想L9 Max版则用激光雷达加双Orin-X芯片,算力508TOPS,主打城市NOA和家庭场景舒适性。这些车型的硬件配置都足以支持L3级自动驾驶的算力需求,但实际开放的功能仍停留在L2+级别,因为企业不敢在缺乏政策保护的情况下擅自升级。

数据不会说谎。根据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的统计,2023年我国L2级辅助驾驶乘用车渗透率已达到51%,市场规模超过1200亿元,但其中真正支持L3级功能硬件预埋的车辆占比不足5%。消费者花高价选装的激光雷达和高阶智驾包,大部分时间处于“有硬件、无软件”的休眠状态。并非车企没有技术储备,而是责任落地的法律框架缺位,导致车企不敢激活那些已经完成验证的高阶功能。这次试点名单的公布,相当于给九家车企(包括比亚迪、蔚来、长安、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发放了一张“有条件解放生产力”的许可证。首批试点的车辆将覆盖乘用车、客车和货车多个品类,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重庆等城市开展示范应用。

事故数据也支撑政策急迫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显示,涉及“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在开启系统状态下发生的事故中,约有37%的事故涉及系统误判或响应延迟,驾驶员往往因为过度信任系统而来不及接管。而在L3级框架下,这类事故的责任主体将从驾驶员部分转移至车企,倒逼企业在感知、决策、控制三个层面投入更严格的测试验证。以华为ADS 3.0为例,其官方公布的无图城市NCA里程在2024年6月已累计超过2.2亿公里,小鹏XNGP的累计智驾里程超过3.1亿公里,蔚来NOP+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8亿公里。这些数据背后是海量的真实道路场景训练,但如果没有责任豁免机制,这些里程只能用于优化模型,无法转化为用户可以真正“放手”的体验。

政策落地的另一个焦点是“使用人”的责任边界。试点文件明确,使用人仍然负有对车辆状态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系统发出接管请求时及时响应、在超出设计运行条件(ODD)时主动接管、不得在系统工作期间从事违反交规的行为。这意味着即使L3激活,驾驶员也不能睡觉或完全脱离驾驶位。但车企对系统本身的缺陷负责,使用人对自身的不当操作负责。这种二元责任结构是国际主流做法,德国2017年修订的《道路交通法》和2021年通过的《自动驾驶法》都采用了类似模式。我国在吸收德日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土交通环境,把“生产企业”明确列为责任主体之一,比部分国家的责任链更向前延伸了一步。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购车决策的逻辑变了。过去选车看“有没有高阶智驾”,以后还要看“车企愿不愿意承担系统责任”。一家车企如果只是把L3硬件堆满,却不敢在合规框架下向用户开放L3功能,那这些硬件就是成本转嫁给消费者的装饰品。相反,敢加入试点、敢明确责任承诺的车企,其产品的智驾价值才会真正兑现。这种差异会快速反映在二手车残值和用户口碑上。参考美国市场,特斯拉FSD虽然争议不断,但其早期用户之所以愿意为软件付费,核心原因之一是加州等地的法规允许企业在特定条件下为自动驾驶事故承担产品责任。中国此次试点,等于把类似的制度红利从加州搬了过来,只是节奏更稳、范围更小。

当然,我们不能把“国家出手”简单理解为“以后撞车全找车企”。试点通知对事故责任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具体赔偿流程、鉴定标准、保险配套仍待细化。比如,如何判断事故是“系统缺陷”还是“使用人误操作”?这需要引入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对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DSSAD)的日志进行还原分析。目前国内已有中汽研、中国汽研等机构具备相关鉴定能力,但大规模推广后的处理效率仍是未知数。此外,保险产品也需要跟上,传统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主要针对驾驶员责任设计,L3模式下车企责任险和产品责任险将成为新险种。不过,政策已经打开了大门,后续配套细则的跟进速度通常不会太慢。

从产业竞争角度看,这次试点将重塑智驾赛道的排名。华为系凭借全栈自研和强大的技术迭代能力,已经与多家车企达成合作,其ADS系统在无图城区场景的可用性是国内第一梯队。小鹏从成立之初就押注全栈自研,XNGP的覆盖城市数量和接管率表现稳定,但品牌声量受销量波动影响。蔚来的硬件冗余最激进,但软件交付节奏偏慢,如果能借政策东风加速开放,有机会后发先至。理想则把重点放在城市NOA和家庭用户场景,算力配置不是最高,但产品定义精准。比亚迪作为销量冠军,在智驾领域长期被认为“慢半拍”,此次入选试点名单,说明其内部的智能驾驶研发已到临界点,后续车型的智驾能力值得关注。货运和客车领域的宇通、上汽红岩,则可能在干线物流和港口接驳等封闭或半封闭场景率先实现L4级商业化,因为使用环境更可控、责任边界更清晰。

技术的终极命题是安全冗余。L3级系统必须面对一个残酷事实:传感器会失效,算法会误判,通信会中断。以激光雷达为例,当前主流产品在雨雾天气的探测距离会衰减30%至50%,摄像头在逆光和低照度下的识别准确率也并非完美。所以L3的ODD设计必须极为保守,通常限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天气良好、车道线清晰、速度低于60km/h等条件。这决定了在试点初期,用户可以“放手”的场景是有限的。车企的工程师文化在这时会显得格外重要,是倾向于扩大ODD冒险开放,还是保守收缩确保安全,将决定品牌在用户心中的信任度。过去四年,一些车企在宣传中用“自动驾驶”词汇误导消费者,导致多起惨痛事故,这种教训必须被制度纠偏。这次政策明确责任主体,也是对车企营销行为的约束——你不敢负责的功能,就别再拿“自动驾驶”当卖点。

我们再把视线拉回到标题里的“忍了整整四年”。这四年,消费者为车企的硬件预埋买过单,为不成熟的软件当过测试员,为模糊的责任边界焦虑过。国家这次出手,不是要替车企背锅,也不是要替用户兜底,而是把该谁负责的事情摆到台面上。这是一种成熟的治理逻辑:技术可以先行先试,但安全底线和责任归属不能长期悬空。对于真正有技术实力的车企,这是解放;对于只想卖噱头的玩家,这是洗牌。对于每一个手握方向盘(或者说即将不再需要握方向盘的)的普通驾驶者,这是等了四年的答案。

最后提醒一句,L3不是“无人驾驶”,也不是“车自己开就完全不用管”。在法规细则和保险体系完全成熟之前,无论车辆宣称达到何种级别,驾驶位上的你仍然要对道路安全保持基本敬畏。车企的责任承诺写在文件里,但你的生命安全握在自己手里。当系统说“请接管”时,别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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