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状告诺基亚引发关注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企业专利动态的观察者,我第一次看到这场吉利与诺基亚之间的专利许可争端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这场博弈迟早会到来。毕竟,在汽车智能化和网络化的大潮中,标准必要专利(SEP)对于车企来说,已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必不可少”的技术基础。

吉利状告诺基亚引发关注-有驾

这次事件的导火索可以追溯到2025年7月。诺基亚率先在欧洲的多个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吉利及旗下品牌侵犯其蜂窝通信相关专利。曼海姆、慕尼黑、UPC的案件同时开花,不仅涉及4G技术,还涵盖了多个品牌,包括极氪、领克、路特斯,甚至曾经的Smart品牌,遍布欧洲主要市场。我想,对于任何一家车企来说,同时在多个司法辖区应对数十起诉讼,就像是一场多方位围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吉利的反应可谓相当迅速。外国媒体刚刚曝光诺基亚的动作,吉利当天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FRAND原则确定合理的全球许可条款。这里的“FRAND”,即公平、合理、非歧视,不仅是法律上的关键词,更是一种行业的底线。我理解吉利的意图——它想通过司法确认的费率来证明自己是善意的被许可人,也希望借此打破诺基亚可能通过全球禁令施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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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诉讼之外也曾尝试过庭外和解。诺基亚一度表示双方有可能达成协议,但随后又声称吉利放弃了谈判。对此,吉利当然不认同,认为案件复杂,不应轻易下结论。我觉得这正体现了跨国专利纠纷的一个典型特点:公众和媒体看到的是表面消息,背后则是多轮拉锯和策略博弈。

在法律主张上,吉利不仅提出“不侵权”和“专利无效”,还抛出了“反垄断”的法庭辩护牌。他们的核心观点之一是,诺基亚的报价未符合FRAND原则,因为没有在第一时间提供有效的可比较许可案例。直到诉讼三个月后,相关数据才被提交。这让我想到国内外许多类似案件中,专利权人常会延迟提供详细数据,从而在谈判中保持“信息优势”,这在FRAND争议中往往成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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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还质疑诺基亚涉嫌“捆绑销售”——将被许可方需要的SEP和不需要的专利一起打包授权,这可能违反反垄断规定。欧委会也明确提出过类似的原则:组合许可应当仅限于所有SEP,任何额外的非必要专利不能被强迫接受。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关乎专利授权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从整个背景看,吉利这次对诺基亚的应对策略,比此前诺基亚面对戴姆勒、福特时更具挑战性和针对性。我个人认为,这场争端的意义不仅在于费率本身,更在于它可能影响未来汽车行业的SEP许可格局。尤其是当诺基亚刚刚宣布与另一家中国车企签署双边协议,而吉利显然没有选择加入,这背后必然存在战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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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吉利在向UPC法院提交的参考费率,并没有采用国内研究机构去年发布的《汽车行业蜂窝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研究报告》中的数值——例如4G多模车的费率区间在7.125到16.362元人民币,5G多模车在8.895到19.840元人民币。而是引用了国外咨询机构Charles River Associates的研究,指出移动设备的平均总许可费是9.25美元,认为汽车应该低于这个数。这种选择在诉讼策略上很明显——吉利希望以国际可比数据证明自己的立场,更易被外国法庭采信。

总的来看,这场吉利与诺基亚的较量,既是法律上的攻防,也是产业竞争的延伸。它不仅关乎一场跨国诉讼的胜负,更可能成为未来汽车通信专利授权规则的一次重要试探。在这个舞台上,任何一方都不能掉以轻心,因为结果将直接影响全球车企的技术成本与商务博弈空间。对于像我这样的行业观察者,这场戏,才刚刚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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