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跟开出租的表哥聊天,他一提起“车让人”的事就直摇头“以前跑市区最怕的就是斑马线。行人闯红灯慢吞吞,我不让吧罚200扣3分;要是让了,后面司机一顿按喇叭催。”这话说得太真实了。可今年的新规一落地,车主的心算是松了口气——以后不再是车主单方面礼让,行人违规同样要担责。也就是说,碰到三种特定情形车主“不让行”,不但不罚款,还合理合法,终于做到了“谁错谁担责”!
今天我就不用官方那套话术,咱就用大白话,把这次“车让人”新规掰开揉碎讲给大家听。不管你是开车的还是走路的,这都关系着你出门的安全和钱包,最好赶紧收藏,回头转发给家人一起看心里有数出门才踏实。
先澄清个误会——“车让人”并没取消。新规的核心是“双向约束”。最近不少人误传说现在不用礼让行人了,这纯属误读。机动车经过斑马线遇行人依旧要减速、停车礼让,该扣分照扣。但不一样的是,以前行人几乎“天然无责”,现在则强调“车让人、人守规”。行人要享受优先权,就必须守规矩。司机只要能确保安全,碰到明显闯红灯或违规的行人,完全可以不让,甚至如果被误拍,还能凭证据申诉成功。北京交警就曾打了个比方“以前是车让行人一路让到底,现在是双方都得守规矩,才叫公平。”
那行人有哪些“雷区”一定别踩?新规明确了三种情形,一旦引发事故,行人自负全责。
第一种闯红灯硬冲。机动车正常行驶、没违规的情况下,撞上闯红灯的行人,行人全责。这种案例已经不少,比如南京某行人违规过街,被撞受伤,还得赔车主修车,真是自讨苦吃。
第二种斑马线上发呆磨蹭。边走边低头刷手机、折返、聊天拍照都算违规。如果因此影响车辆通行或造成剐蹭,行人要担主要或次要责任。厦门就有位行人因为回消息耽误在斑马线上,最后赔了三千块修车费。这点尤其提醒带孩子的家长,别让小孩在路中间玩闹,否则监护不力也算责任。
第三种乱穿马路或翻护栏。除了紧急避险外,行人只要不是从斑马线过街,出了事故基本就是主责或全责。郑州就有行人为了省几步路横穿快车道,被撞后判全责。电动车上路的朋友也要注意,骑着直接上斑马线是违规行为,要下车推行,不然后果自负。故意碰瓷更别想,监控遍布,轻则全责,重则拘留。
再说车主这边的福音——这三种情况依法“不让行”不算违章。
第一种行人闯红灯。车主只要减速到30公里/小时以下,留足刹车距离,就可以安全通过。深圳有位司机按规减速后遇闯红灯行人,还发生轻碰,但交警认定行人全责,司机不用赔一分钱。关键一点减速必须到位,别为了抢灯猛冲,那就成自己违规了。
第二种行人停在隔离带或绿化带。只要他没有迈入机动车道,也没表现出要过街的意思,司机完全可以谨慎通过。有司机在上海被电子眼误拍,申诉后提供监控,处罚撤销。不过如果行人哪怕只迈一步进了车道,就得立刻停车让行。
第三种行人示意“你先走”。只要确认安全,司机可以通过。天津一的哥就凭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行人手势让行,申诉成功。所以建议行车全程开记录仪,真出状况就是最好的证据。
再讲赔偿怎么分
一是行人全责时,车主只赔交强险无责限额内的钱,1.8万元医疗费上限,修车损失赔两千以内,多的不掏;
二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比如行人闯红灯但车主也超速,通常行人七成、车主三成;
三是车主全责的,像未礼让正常通行的行人或酒驾超速,赔偿全部由车主承担,还得罚款扣分。
安全建议也要记
行人过街,认准绿灯和斑马线,不抢灯、不低头玩手机,尽快通过。没斑马线的路段先左右看清楚,别翻护栏。骑电动车过线要下车推行。
司机在斑马线前减速到30以下,不确定要不要让时,宁愿多等三秒。平时养成开行车记录仪的习惯,能省大麻烦。
我个人觉得,这次新规不是偏袒谁,而是让大家都守规矩。行人别仗着“弱势”横冲直撞,司机也别因为规则调整就掉以轻心。安全永远摆在第一位。
你平时出行时遇过让人尴尬的“车让人”瞬间吗?觉得新规公平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让更多人知道哪些做法最安全最靠谱。本文内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2026年部分地方细则和交警通报进行整理,仅供科普参考,具体以当地交管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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