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GB 17510-2025)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它并不是针对驾驶员的用灯新规,而是对摩托车出厂时灯具的技术参数提出更高要求,目的是在源头提升摩托车的可见性和行驶安全。
其中重点包括:
- **强制安装转向灯**:所有新出厂摩托车都必须前后配备转向灯,亮度与闪烁频率需符合规范,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更容易判断你的行驶方向。
- **升级前照灯性能**:照射范围与光束均匀性都需要达标,避免灯光过暗看不清或过亮刺眼影响对向车辆。
- **严禁违规改装**:技术参数明确后,私自更换不符合标准的氙气灯、激光灯等,将无法通过年检。
简单来说,这项标准是针对车辆生产环节,确保摩托车“出生”自带安全灯光;日常用灯还是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来。
上路除了法规约束,司机之间还常用一些灯光“默契信号”,虽然没有官方背书,但用了可以让路上交流更顺畅:
**1 次闪灯——礼貌提醒**
- 绿灯已亮,头车还没启动,后车闪一下表示可以走了;
- 变道申请获准,侧方车辆闪一下示意让行;
- 夜间会车时,遇到对方开远光,闪一下提示切近光。
记住,一次就好,连续闪容易被误解成挑衅。
**2 次闪灯——警示提醒**
- 行驶中压线,后车闪两下提醒保持车道;
- 对向车辆闪两下,多半是在告知前方有险情或坑洼;
- 前车闪两下,有可能是在提示车辆有故障,如后备箱未关或轮胎漏气。
遇到这种信号,最好马上观察或检查。
**3 次闪灯——紧急求助**
- 车辆抛锚,向过往车辆连闪三下,可表示需要帮助;
- 后车连续三闪,可能是提醒严重安全隐患;
- 遇到尾随可疑车辆,三闪并开双闪,是一种向周边发出的求救信号。
这属于最高优先级的灯光消息,非紧急情况请勿随便使用。
双闪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正确做法包括:
- 车辆故障或临时停车,并在适当距离摆放警示牌;
- 牵引故障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需开启;
- 雾天能见度不足 100 米,同时开启雾灯;
- 车队行驶时用来提示身份。
错误用法则包括:
- 普通雨雪天气,仅需近光+示廓灯,无需双闪;
- 城区堵车开双闪,容易让后车误判导致追尾;
- 高速正常行驶开启双闪,会干扰他人判断。
灯光默契的含义因地域和车主习惯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交管部门规定为准。那你开车时有没有用过这些信号?或者碰到过因为灯光产生误会的情况?欢迎分享,让路上的交流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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