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电池鼓包趴窝了,厂家不说召回,只说给我延保,这到底算什么?”
这是近段时间广汽埃安车主群体中流传最广的一句话。自广汽埃安针对搭载中创新航177Ah磷酸铁锂电池的部分营运车型发布质保服务升级公告以来,围绕”为什么不直接召回”的讨论持续发酵。据了解,故障集中出现在用于营运用途的AION S车辆上,车辆普遍行驶里程已超过15万公里,故障表现包括电芯鼓包、漏液、绝缘故障乃至行驶中动力中断。面对车主的集中反馈,埃安选择先推出质保升级方案而非直接宣布召回,这一做法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关于”厂家是否在拖延”“延保能否替代召回”的激烈争论。
争议的核心在于:电池故障是否构成法定意义上的产品缺陷?质保升级和召回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厂家的做法是否合规?
从车主端来看,诉求相当明确。多位营运车主反映,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动力中断、电芯形变等严重问题,第三方检测报告指向电池内部制造缺陷——极片涂布不均等品控漏洞。在车主看来,既然故障具有批次性、普遍性,且直接危及行车安全,就应当走召回程序,而不是仅仅把质保里程从15万公里延长到30万公里。
埃安方面的回应则聚焦于法定程序层面。官方明确表示,在我国,汽车召回是一项受到严格监管的法定行为,车企不可”私自”宣布召回,必须遵循法定流程和报告制度,依法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并公开信息。与此同时,埃安强调已第一时间联合供应商中创新航展开技术排查,并主动推出涵盖免费检测、免费维修或更换电池包、停运补贴等在内的多项保障措施。
这一回应并未完全平息质疑。网络上出现了”厂家在走流程拖延时间”“用延保替代召回是避重就轻”等声音。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行业以往案例,不排除厂家仍在进行技术方案的认证和备案流程,为提前让用户了解产品故障原因和服务保障措施,通常汽车厂商会提前发布用户告知信息。
要理解埃安为何不能”直接宣布召回”,需要先厘清我国汽车召回制度的法律框架。
2012年10月22日,国务院以第626号令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后于2019年3月2日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该条例明确规定,”缺陷”是指因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同一批次、型号或类别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召回”则是指生产者对已售出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配套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2015年11月27日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20年10月23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该办法进一步明确,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到召回的法定步骤,大致包括:缺陷信息收集与调查→技术分析与缺陷认定→制定召回计划→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向社会公告召回信息→实施召回并接受监督。整个流程中,车企必须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缺陷信息,经备案审查后方可正式启动召回并对外公告,不可自行宣布、自行实施。
这套流程的设计初衷,是为了确保召回行为在监管框架下有序进行,避免企业”自说自话”或”选择性召回”,同时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未停止生产销售隐瞒缺陷、拒不召回等违法行为,条例规定可处以货值金额1%至1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许可。
那么,埃安目前在召回流程上究竟处于什么阶段?
从公开信息来看,埃安在确认问题电池后,已联动供应商中创新航密集与相关机构落实177Ah产品的后续产品和服务升级举措。据埃安售后反馈,广汽埃安方面近期已在和相关机构推进技术方案认证与备案相关工作。
但截至目前,埃安尚未正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官方公告始终使用”质保服务升级”“维保服务”等措辞,未明确提及”召回”二字。这意味着,从技术结论到监管备案再到正式公告的时间线仍在推进之中,当前阶段是否已正式提交备案、监管部门审查进度如何,外界尚无确切信息。
有分析认为,埃安选择先行发布质保升级方案,可能是出于两方面考量:一是在召回备案流程尚未完成之前,提前为用户提供实质性保障;二是通过延保、免费检测等措施缓解车主的 immediate 焦虑。但这一做法是否会被解读为”以商业行为规避法定程序”,目前仍存在争议。
很多车主容易混淆”质保升级”和”召回”的概念,但两者在法律性质、执行标准和实际效果上有着本质差异。
从法律性质看,质保升级属于企业自愿承诺,受合同条款约束;而召回是法定强制义务,由行政法规驱动,企业不具有选择权。从适用范围看,此次埃安的质保升级主要针对私人网约车车型,公户营运车维持原有标准,私家车用户三电终身质保,不同用车属性的保障力度并不统一;而一旦启动召回,则需对所有涉事批次车辆无差别覆盖。从执行标准看,质保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可能设置理赔门槛;召回则由监管部门全程监督,执行统一标准,费用由厂家全额承担。
从实际影响来看,质保升级能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已发生的故障损失——埃安明确表示,公告发布前已自费维修的车主,可凭维修工单和发票等凭证申请退款补偿。但对于尚未出现故障的车主,延保本质上是”出了问题再兜底”,并未从根本上消除产品缺陷本身。而召回的核心在于”消除缺陷”,通过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等措施,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
客观来说,对于已经遭遇电池故障的营运车主,质保升级确实提供了一条可操作的维权路径。但对于故障根源是否属于设计或制造缺陷、是否满足召回法定条件这一核心问题,目前各方仍有不同判断。多位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动力电池作为安全关键零部件,其鼓包漏液、行驶中动力中断等问题直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应仅以”特定工况”“营运场景”为由排除统一召回的可能性。
放眼行业,新能源汽车因电池问题启动召回并非没有先例。
2019年6月,蔚来汽车主动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召回4803辆搭载NEV-P50模组电池包的ES8电动汽车,原因是模组内电压采样线束走向不当,长期使用中存在短路起火风险。这是国内新造车企业首次因电池安全隐患发起的大规模主动召回,蔚来通过免费更换优化后的电池包、依托换电体系快速执行,同时承诺依法赔付用户财产损失。
更近期的案例是小鹏X9。2026年7月,小鹏先推出质保延长方案试图”软处理”,但在市场监管总局介入后,最终备案了涉及33473辆车的正式召回计划,召回原因是制造工艺波动导致前空气弹簧气密性下降。从质保方案升级到正式召回,中间仅隔一周时间,这一过程本身就说明:当缺陷性质被监管部门认定后,企业无法仅靠延保来替代法定召回。
这些案例表明,在电池安全领域,监管部门的介入往往是推动企业从”延保”走向”召回”的关键节点。
埃安177Ah电池事件仍在发展之中。质保升级方案已经落地,但召回备案是否会随之而来,目前尚无定论。对于车主而言,当务之急是通过车辆铭牌、官方APP或客服热线确认自身车辆电池型号,了解是否纳入保障范围;对于行业而言,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在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的背景下,电池安全的监管边界和企业责任需要更清晰的界定。
你的车在这次质保升级范围内吗,你觉得厂家应该直接走召回程序还是目前的延保方案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