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消费税新规
想买豪车的河南朋友们注意啦!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刚刚发了一个新通知,说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政策要变了——以后只要零售价(不包括增值税)达到90万元及以上的车,都要交这个税了,比以前的130万元门槛低了不少。更厉害的是,这次新能源车也被算进去了。新规从7月20日开始执行,打算买车的朋友赶紧算算账,别到时候多掏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豪华车消费税调整
以前买130万以下的豪华车,是不用交这个消费税的,但现在门槛降到了90万。这样一来,很多以前“免单”的车型现在都得被算进去了。比如说,奔驰S级的低配版、宝马7系的入门款、奥迪A8L的基础款这些传统的燃油豪华车,还有特斯拉Cybertruck顶配版(大概95万左右)这样的高端新能源车,以后再想买的话,就得额外多花一笔钱了。
豪华车消费税影响分析
在河南的豪华车市场,价格落在90万到130万之间的车型,销量占比超过了35%。现在政策一出来,买这些车的成本普遍会上涨9万到13万,对很多河南消费者来说,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虽然新能源车是第一次被征收消费税,但相比燃油车来说,税负要轻多了。比如说,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车,只在购车时收10%的消费税;而燃油车不仅在零售环节收10%,生产环节还要根据排量收取1%到40%的税,等于“双重征税”。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比如特斯拉Model S Plaid,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是95万,那就要交9.5万的消费税,加上其他费用,总成本大概会多出10.7万左右;但如果是同价位的燃油车,比如一辆100万(不含税)、排量3.0升的车,生产环节就要交25万税,零售环节再交10万,总共加起来就是35万税,差距真的很大。
当然也有不用交的情况:已经上牌并且还没报废的二手超豪华车,是完全免税的;另外,裸车价严格控制在90万以下的,比如保时捷Macan S(88万)、理想MEGA顶配版(89万),也不在征税范围内。
计算消费税其实也不复杂,公式是:应缴消费税 = 购车总费用(含增值税) ÷ 1.13 × 10%。这里提醒一下,这个总费用可不只是裸车价,像那些精品装潢、配件、服务费这些捆绑销售的费用,也都要算进去。
二手车更划算的原因
咱们来看看河南市场上几款车的情况:比如宝马740i,这是一款燃油车,不含税价格是100万,现在加了10万的消费税,再加上13万的增值税,总共要花123万才能买下来。而一辆二手的宾利飞驰,不含税是120万,因为是二手车,不用交消费税,但得加15.6万的增值税,总价就到了135.6万。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能就会更倾向于买二手车了。听说洛阳、郑州这些地方,二手豪华车的交易量预计会增长20%以上。为啥?因为二手车不用交消费税,价格比新车便宜15%到30%。比如说2023款的奔驰GLS 450,二手的价格大概在105万左右,而新车含税要130万,能省下25万,吸引力挺大的。
面对这样的政策变化,河南不少4S店也开始急着出“免税招”了。比如有的店说,7月20日之前签合同的订单按旧政策来算税;还有的想把原本90万的车拆成“裸车88万+2万装饰”,但政策已经明确说了,所有费用都算进计税价,这么操作风险挺大,搞不好会被查出来。
如果你着急买车,赶在7月20日前签合同,还能避开这笔税,不过一定要记得开全额发票。长远来看,新能源车更划算,尤其是2024到2025年期间购置税免征,综合成本比燃油车低不少。另外,去二手市场淘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重点看看3年内的车,里程在5万公里以内的,性价比最高。
新能源汽车税收调整
这次政策调整,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补上新能源汽车在税收上的“空缺”,2024年光是减免就超过了1150亿元;二是想让大家从“买豪车炫耀”这种消费方式,慢慢转向更环保、更理性的选择。对河南来说,短期内可能会有点不适应,但从长远看,这有助于推动汽车消费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
为了进一步引导大家更合理地消费,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新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原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里提到的“超豪华小汽车”范围,现在调整为:每辆车零售价达到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类型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不管是燃油车、电动车还是燃料电池车都算进去。同时,进口的这类车,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也跟着调整了。
特别要注意的是,像纯电动、燃料电池这些没有发动机排量的超豪华车,只在销售的时候收一次消费税,其他环节不收。
第二,如果有人卖二手的超豪华小汽车,是不收消费税的。这里说的“二手车”,指的是从注册登记之后到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之前,进行交易并转让所有权的车辆。
政策执行时间明确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三条里提到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从买车人那里收到的所有和购车相关的费用,包括车子的精品、配件、服务等这些名义收取的钱。
四、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会从2025年7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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