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正式公布最新《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修改决定,并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调整重点规范了出租车经营范围和运营行为,进一步强化行业秩序与乘客权益保障。
根据新规,出租车经营区域要求更加严格。本市五城区的出租车必须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开展业务,如果运营范围超过许可区域,起点或终点至少一端需位于许可区域内。非本市五城区的出租车不得承接起讫点均在五城区范围内的营运任务。同时,所有出租车均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班线客运,以防止与公交及长途客运产生混淆,保障行业合理分工。
在处罚方面,新办法明确了违法成本。对于违反经营区域规定的行为,无论是本市五城区出租车超范围运营,还是外地出租车在五城区范围内开展双端业务,都将被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这一规定将有效遏制跨区域违规揽客行为。
除了重点条款的调整,办法对出租车经营、驾驶员资质、乘客文明乘车、车辆技术标准、监控与服务设施、行业监督考核、违规处罚等方面均作了系统规定。例如,驾驶员需持有效服务监督卡亮证服务,衣着整洁、语言文明,并按最便捷路线行驶;车辆必须安装合格的计价器与监控设备,保持车容整洁;乘客需按运价标准付费,不得污损车辆或携带危险品乘车。
在管理机制上,福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结合市场供需,对出租车发展规模进行宏观调控,完善行业发展规划,推动新能源车辆应用与信息化调度系统建设,并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行业协会则需发挥自律与协调作用,引导规范服务。
此次修改不仅是对运营区域管理的进一步细化,也彰显了政府整顿行业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和提升服务质量的决心。对于经营者和驾驶员而言,规章的明确与处罚的细化意味着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更高;对于市民来说,这意味着乘坐出租车的体验将更加安全、规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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