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整整四年了,国家这次终于出手:以后车自己开,撞了要找车企算账

持续四年的悬而未决,终于被一纸修订建议稿推向了实质性落地。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核心的变化在于: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归属逻辑。此前,无论车辆具备多强的辅助驾驶能力,只要方向盘后面坐着人,事故追责的第一落点几乎必然是驾驶人。而这次修订传递出的信号非常清晰——当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且系统未能履行动态驾驶任务时,责任链条将向生产者、销售者乃至系统开发单位延伸。这并非简单的“撞了找车企”,而是一场从“人”到“机器”的交通责任范式重构。

要理解这次修订的分量,必须回到四年前那场引发全国关注的自动驾驶致命事故。2021年,某品牌车型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撞上静止作业车,驾驶人死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行业陷入一种尴尬的沉默:车企在宣传中强调“解放双手”,事故后却以“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为由规避责任。彼时,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车主承担了一切。四年间,智能驾驶技术狂奔突进,城市NOA从测试走向量产,L3级准入试点在2024年6月正式开闸,但责任主体依旧模糊。直到修订建议稿出现,才终于给这场技术革命补上了法律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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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把“撞了找车企算账”理解成无条件免责,显然是对法规的误读。修订建议稿的原文逻辑是“依法确定驾驶人、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单位、汽车生产者、汽车销售者等的责任”。具体分三种情形:自动驾驶系统未激活时,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由驾驶人担责,这是毫无疑问的;系统激活但车辆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如果系统未能发出接管请求或执行安全策略失败,驾驶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免责,赔偿责任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先行承担,再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完全无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则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但若因车辆缺陷导致,同样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可见,“车企算账”的前提是系统性缺陷被证实,而非车辆一撞就自动归咎于厂家。那种以为坐在驾驶位可以放心睡觉的想法,依然危险。

技术层面,L3与L2++的根本分野在于“动态驾驶任务执行权”的归属。L2及以下,无论NOA多么流畅,驾驶员始终是动态驾驶任务的最终责任人,系统只是辅助。L3则意味着在ODD(设计运行域)内,系统承担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包括目标识别、轨迹规划、横向与纵向控制,驾驶员可以脱手、脱脚、甚至脱眼,但需在系统请求时接管。这要求车辆具备至少两套独立的执行冗余:转向、制动、电源、通信、计算平台都必须双备份。以已通过L3准入试点申报的车型为例,阿维塔11搭载华为ADS 3.0,配备3颗激光雷达、6颗毫米波雷达、13颗摄像头,MDC 810计算平台算力400TOPS,支持从城区到高速的贯通式NCA。其转向系统采用双绕组电机+双电源冗余设计,即使单一链路失效,仍能保持至少50%的转向扭矩输出。相比之下,常规L2车型多数只有单套EPS和单套ESP,一旦系统故障,控制权瞬间归还驾驶员,没有缓冲期。

对比已量产交付的高阶智驾车型,技术路线分化更加明显。特斯拉FSD坚持纯视觉方案,依靠8颗120万像素摄像头和自研HW4.0芯片,算力720TOPS,其最新V12版本采用端到端神经网络,从感知直接输出控制指令。这种方案的硬件成本低,但对算法和数据量要求极高,且在中国市场因数据合规原因尚无法推送完全体FSD。华为ADS 3.0走多传感器融合路线,激光雷达的物理探测优势在雨雾、逆光、异形障碍物等场景下更可靠,配合GOD网络(通用障碍物检测),能做到不依赖高精地图的城区领航。小鹏XNGP则另辟蹊径,前期依赖高精地图覆盖,后期转向“重感知、轻地图”,其XNet 2.0神经网络的纯视觉版本已实现对激光雷达版本的有限替代。三种路线没有绝对优劣,核心差异在于安全冗余的物理兜底能力。激光雷达硬件成本从2020年的1万元/颗降至如今2000元/颗以内,使得多传感器方案在20万—30万元价位车型上实现规模化搭载成为可能。

市场数据佐证了智驾功能对购车决策的拉动作用。根据乘联会2025年上半年统计,新能源乘用车中具备高速NOA功能的车型渗透率已从2023年的18%攀升至34%,具备城市NOA功能的渗透率达到12%。在3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型中,智驾配置率超过80%。蔚来、理想、问界、小鹏等品牌官方公布的智驾用户月活率均超过60%,其中理想AD Max用户的高速NOA使用里程占总高速里程的41%。事故率方面,理想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开启NOA状态下的事故率较人类驾驶降低62%;华为公布ADS 2.0用户平均接管里程从2023年的114km提升至2024年的270km,MPI(每次接管行驶里程)在高速场景超过500km。这些数据由企业自行发布,尚未经过统一第三方机构验证,但趋势方向与全球头部自动驾驶公司Waymo、Cruise的实测结果一致——系统驾驶的事故率确实低于人类平均水平,尤其在追尾、偏离车道等单调场景下。

车企责任的后置,正在倒逼保险体系重构。传统车险以驾驶人为风险标的,根据年龄、驾龄、出险记录定价。当系统成为驾驶主体,风险变量变成了软件版本、传感器状态、ODD覆盖范围。特斯拉在美国已推出基于实时驾驶行为评分的UBI保险,保费可低至传统车险的50%。国内同样在行动,2024年1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产品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车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并鼓励车企与险企合作开发自动驾驶专属条款。按此趋势,未来L3及以上车型的保费可能包含两部分:一部分由车主缴纳,覆盖非激活状态和人为失误;另一部分由车企作为投保人,为自动驾驶系统的缺陷购买产品责任险。一旦发生系统性事故,赔付流程将从“车主索赔”转向“车企责任险先行”,车主无需个人垫付巨额赔偿。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法规的明确是“敢用”的前提,但“敢用”不等于“滥用”。修订建议稿同时规定,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应当“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且驾驶人仍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这意味着即便L3激活,你依然是法定意义上的驾驶人后备军。系统请求接管时,你必须有能力随时接管。那些在社交媒体上展示“躺平开车”的视频,仍然是对生命安全的漠视。真正的L4完全无人驾驶,目前仅在限定区域内运营,比如北京亦庄、上海嘉定、深圳坪山的Robotaxi,它们没有方向盘、没有驾驶座,运营方是全责主体。私人乘用车距离这种形态至少还有三到五年的法规验证期。

回看这四年,从技术爆发到法规跟进,中国的智能汽车产业完成了一次罕见的“边跑边修路”。2024年6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公布首批L3自动驾驶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名单,9家车企入围,包括比亚迪、蔚来、长安、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2025年修订建议稿的出台,则把试点经验固化为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则。这种节奏并不慢,甚至在全球范围内都处于第一梯队。德国2021年率先通过L3法规,但至今仅奔驰DRIVE PILOT和宝马Personal Pilot L3获批,且限速60km/h以下。日本2023年4月实施《道路交通法》修正案,L4级允许在特定区域无人驾驶,但商业化落地有限。相比之下,中国凭借庞大的道路数据规模和量产能力,正在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当然,法律永远滞后于技术,但这次滞后没有拖太久。车主的权益得到了明确保障,车企的责任边界也被重新划定,剩下的就是工程上的死磕与时间。对于已经拥有或准备购买高阶智驾车型的用户,我的建议是:把法规当底线,把安全当信仰。L3不是驾驶证的替代品,而是多了一层由车企买单的防护网。至于“车自己开”的完全体,它终将到来,但在那之前,请保持手握方向盘的清醒。

(本文数据来源:工信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首批L3准入试点名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乘联会2025年上半年新能源乘用车智能化渗透率报告、各车企官方公布的智驾用户运营数据、工信部等五部门《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发展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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