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了整整四年!新规重磅落地,自动驾驶闯祸,该车企要承担责任了!

四年前,当某头部新势力掌门人在发布会上说出“出了事我负责”时,台下掌声雷动,网络上一片“真男人”的赞誉。那一年,行业对L3级自动驾驶的落地时间表普遍乐观,甚至有车企将“脱手驾驶”写进宣传页。然而现实是,此后四年间,没有一家车企在量产车上真正兑现过“系统全责”的承诺。直到2023年11月,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发布,才把“车企担责”从营销话术拽进了法律条文。憋了四年,靴子终于落地。

一、新规的牙齿:从“辅助”到“自动”,一字之差的千钧重量

过去,所有乘用车上的驾驶辅助功能在法律层面统称“L2级组合驾驶辅助”,车辆控制主体永远是人类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交警定责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过错方要么是人,要么是第三方,车企几乎不可能被直接追责。即便有车主起诉“幽灵刹车”或“突然加速”,法院也往往以“驾驶员未尽到观察义务”驳回。车企的免责声明写在用户手册里,法律上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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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突破性在于,它首次为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划定了“系统激活期间”的特殊责任区间。根据文件,试点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激活状态下发生交通违法或事故,如果属于自动驾驶系统未按规定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未及时发出接管请求、或者系统功能失效等原因,由车辆运营单位或生产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意关键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意味着车企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可能成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主体。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157号),2023年11月17日印发。

这一条款直接改写了游戏规则。过去车企卖车,交付的是“驾驶辅助工具”,风险由车主自担;现在试点车辆交付的是一套“自动驾驶系统”,风险由系统提供方(车企或运营方)兜底。四年的博弈,从2020年征求意见稿到2023年正式稿,核心争议就在于责任边界。最终版本没有采用“全责”字眼,而是“相应责任”,留出了按过错比例划分的空间,但足以震慑那些在宣传中无限拔高“自动驾驶”的车企。

二、技术解剖:为什么L3的责任划分如此棘手?

要理解新规的分量,必须先看懂L3的工程逻辑。L3的定义是“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在设计运行条件(ODD)内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但驾驶员必须随时准备接管。问题在于,人的注意力机制与机器的监控职责天然冲突。

以某款宣称具备L3能力的车型为例,其采用5颗毫米波雷达、12颗超声波雷达、11颗摄像头和1颗激光雷达的融合方案,计算平台算力达到508 TOPS。在高速公路单车道内,系统确实可以稳定实现跟车、变道、进出匝道。但一旦遇到施工改道、路面坑洞、极端天气,系统会发出“请立即接管”的提示。此时留给驾驶员的反应时间通常只有5到8秒。如果驾驶员正在看手机或打瞌睡,接管失败的概率极高。

技术数据: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L3级车辆的预期接管时间要求为不低于10秒,但实测中部分车企的系统在复杂场景下仅能预留3至5秒。来源:中汽中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2022年。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结:系统越“能干”,人越容易放松警惕;系统突然“撂挑子”,人根本接不住。新规的责任划分恰恰卡在这个死结上——如果事故发生在系统激活且未提前足够时间预警的情况下,车企难辞其咎;如果车企能证明已履行充分预警义务,则可能减免责任。这意味着车企必须在系统设计上增加一层“无法被人类忽略”的强制接管逻辑,比如座椅震动、安全带预紧、甚至逐步减速停车。

对比分析:特斯拉的FSD(完全自动驾驶能力,实际仍为L2+)采用纯视觉方案,没有激光雷达冗余,其宣传中的“全自动驾驶”屡遭监管质疑。而华为ADS 2.0、小鹏XNGP、蔚来NAD等国内方案普遍采用激光雷达+高精地图或BEV感知架构,在责任划分上更倾向于“系统主导、人监督”。新规下,纯视觉方案由于缺乏硬件冗余,在复杂场景下的感知失效概率更高,车企若要申请L3准入,可能需要补充更多传感器——这直接拉高了硬件成本。

三、车型横评:谁有资格第一批“吃螃蟹”?

2024年6月,工信部公布了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名单,共9家车企入选,包括比亚迪、蔚来、长安、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和宇通。注意,名单里没有特斯拉、没有理想、没有小鹏。为什么?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2024年6月4日发布的《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基本信息》。

原因在于,试点要求车企必须具备“自动驾驶系统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记录”等方面的完整能力,并且车辆需通过一系列封闭场地和公开道路测试。比亚迪凭借庞大的测试里程和垂直整合能力入选;蔚来凭借NT2.0平台的全栈自研和换电体系的数据回流优势入选;长安则依托深蓝和阿维塔的双线布局。而理想和小鹏虽然技术声量很大,但当时在“预期功能安全”论证文件上可能有所欠缺。

以蔚来ET7为例,其搭载的Aquila超感系统包括1颗超远距高精度激光雷达、7颗800万像素摄像头、4颗300万像素环视摄像头、5颗毫米波雷达、12颗超声波雷达,总算力1016 TOPS。这套硬件冗余在L3标准下是够格的。但真正的考验在软件:系统能否在“无法处理”场景出现前,提前15秒以上发出接管请求?蔚来的做法是引入“驾驶员监控系统(DMS)+多级预警”,并通过云端数据不断迭代“退出场景库”。

对比比亚迪汉EV的DiPilot系统,虽然算力只有100 TOPS左右,但比亚迪的优势在于海量真实道路数据(2023年累计智驾里程突破1亿公里)。新规下,数据积累和场景覆盖率可能比单点算力更重要。一个有趣的数据:根据《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23)》,国内L2级辅助驾驶的百万公里事故率已降至0.18起,而人类驾驶约为0.5起。但L3级场景下的系统失效数据依然稀缺,这正是试点要解决的问题。

四、责任落地的经济学:车企的账本怎么算?

新规出台后,车企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如果L3事故由车企担责,那么保险费用、召回成本、品牌声誉风险将成倍增加。以2021年某新势力车型“高速追尾静止货车”致死事故为例,当时车企仅以“辅助驾驶非自动驾驶”撇清责任。如果该事故发生在L3试点框架下,且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至少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4年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创新白皮书》,L3级车型的保费可能比同款L2车型高出30%至50%,因为保险公司需要为“系统责任”单独定价。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智能网联汽车保险创新白皮书》,2024年3月。

这倒逼车企做出选择:要么继续卖L2+,把责任留在用户端,靠营销话术打擦边球;要么真金白银投入L3,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和更高的成本。目前看,头部车企的策略是两条腿走路——量产车仍以L2+为主,但同步申请L3试点,在限定区域(如北京亦庄、上海嘉定、广州南沙)投放少量L3车辆,收集真实事故数据。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2025年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自动驾驶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20号,2024年12月31日。这意味着地方立法已经走在了前面,国家层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也迟早会跟上。

五、消费者的现实与幻觉:新规到底保护了谁?

对于普通消费者,新规最大的意义不是“可以放心睡觉开车了”,而是“车企的夸大宣传终于有人管了”。过去四年,多少车主因为销售一句“这车能自己开”,就在高速上放开双手、刷短视频、甚至睡觉。新规虽然没有完全禁止L2+的营销话术,但至少为L3划出了明确的红线:系统激活期间,责任在车不在人。

然而,消费者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市面上没有任何一款量产乘用车真正具备L3级认证。所谓“城市NOA”“高速领航”,在法律上仍是L2+,事故责任依然由驾驶员承担。新规试点车辆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和区域限制,普通用户短期内买不到也开不到。真正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谁的系统谁负责”的原则,为未来L3大规模上路铺平了法律地基。

以某合资品牌近期推出的“L2.9”宣传为例,其系统在高速上确实可以长时间自主行驶,但用户手册里密密麻麻的免责条款表明,车企根本不敢承担L3责任。新规之后,这种“既要又要”的话术会越来越难走通。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对多起“自动驾驶”虚假宣传开出罚单,下一步可能将“未获准入却宣称L3”纳入《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范围。

六、结语:四年憋出来的不是终点,而是起点

从2019年国标草案到2023年准入通知,四年的博弈熬走了不少激进玩家的耐心,也筛掉了一批只想蹭概念的投机者。新规的落地,意味着自动驾驶的竞争从“谁吹得响”转向“谁扛得住”。车企要算的账不再是营销ROI,而是真实的事故率、接管成功率、系统失效概率。消费者要学的也不再是“如何开启自动驾驶”,而是“如何识别一辆车到底有没有资格让我放手”。

技术仍在狂奔,法律终于跟上。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坐在一辆真正L3甚至L4的车上,看着方向盘自己转动,或许会想起今天这个憋了四年的新规——它没有让自动驾驶变得完美,但至少让每一次“闯祸”都有了明确的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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