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流传着关于济南居民用电将改为分时电价的说法,但经过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的核实,这一消息并不属实。目前,济南居民生活用电仍然执行的是现行的目录销售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是按照阶梯电价来执行的,根据每年的用电量划分为三个档次,并且电价随着档次的提高而递增。具体来说,第一档是每户每年用电量不超过2520度的部分,电价为每度0.5469元;第二档是每户每年用电量在2520-4800度之间的部分,电价为每度0.5969元;第三档则是每户每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的部分,电价为每度0.8469元。
除此之外,居民家庭还可以选择「错峰用电」的方式来节省电费。错峰用电的时间段分为峰段和谷段,峰段是每天的8:00至22:00,而谷段则是22:00至次日8:00。在采暖期间,即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峰段的时间会缩短为8:00至20:00,谷段时间则相应延长。如果居民家庭希望采用分时电价政策,需要事先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
在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如果选择分时电价,峰段的电价会每度提高0.03元,而谷段的电价则会降低0.17元。对于采暖期的谷段电价,降低幅度会从0.17元调整至0.2元。这意味着,在峰段和谷段用电的成本会有明显的差异,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和需求来选择合适的用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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