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查获将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而且未按时参加年审上路属于非法驾驶,可做扣车处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9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同时《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缴纳罚款后才可以进行年检。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