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sir痛失《谭谈交通》并面临天价索赔——星来律师全方位解读

谭谈交通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谭sir作为中国最著名的交警,近日通过网络渠道公布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谭谈交通》系列及其二创视频被全面下架,谭乔本人面临天价索赔。


根据网传起诉状内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将《谭谈交通》的著作财产权授权给了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术公司”),并授权其以自己的名义对涉案作品授权前后的著作财产权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获得由此产生的赔偿或补偿。目前已有多家自媒体被要求下架视频并支付赔偿,理由是“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获得报酬等合法权益”。


一个停播四年的公益普法节目突然被告侵权,而原告方“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8年刚刚成立。这件事处处透着蹊跷。不仅谭乔本人觉得担忧和困惑,我们作为吃瓜群众也分外不理解。


星来编辑部收集了一些网络舆论,现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是否有权将《谭谈交通》的著作权授权给游术公司?






如果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是著作权人,其是有权授权给游术公司的。著作权人有权转让、授权许可其著作权。关于授权范围、内容以及权利限制,双方应通过明确的书面协议来加以限定。被授权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需要严格遵照合同约定,否则授权人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授权人也要严格遵照合同约定,例如合同规定了独家授权,则其不能授权给其他主体。


全/国/交/通/安/全




2





目前有一些律师在网络发声,认为《谭谈交通》属于职务作品。请问这个节目到底属于哪一种作品,这种作品的著作权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视台工作人员创作的某些作品可以被称为职务作品。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升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仅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虽然谭警官在该档节目中是主要的表演者,但目前网络上披露的信息还不足以支撑该节目属于职务作品,我们认为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谭谈交通》的制作单位的可能性较高。


全/国/交/通/安/全






谭乔警官这一方可以从哪些角度和方面来进行抗辩?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如果著作权属于成都广电,则谭乔一方可以从节目的公益性角度来进行抗辩,鉴于该节目播出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谭乔也可以从并不以节目来直接获利且主观无恶意进行抗辩。


如果该节目构成职务作品,则谭乔可以以自己是著作权人进行抗辩。但需要关注的是,谭乔与电视台之间是否签署关于职务作品使用的相关协议,如协议中限定谭乔行使权利,则即便构成职务作品,谭乔仍可能承担责任。


全/国/交/通/安/全






有鉴于此,请针对于内容创作者的自我保护给出一些实用法律建议。





1. 员工入职之前需要签署相关协议,要针对作品的知识产权,各方之间的权利分配、授权许可等方面进行充分约定。


2. 内容创作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证明作品主要的知识产权的来源依托于自己的思想和技术。


3. 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要充分尊重员工的智慧成果,也要保护好自己作为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一旦触犯外国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巨额的索赔,所以要做好知识产权相关的合规工作。


全/国/交/通/安/全


所有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