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开展汽车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IT时代网8月2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办公厅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

这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分四部分,覆盖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企业设计开发及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情况等。

生产一致性方面,要查整车企业量产车技术指标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参数是否对得上、相关国家标准是否符合;要查整车企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包括采购标准、进货检验、零部件产品质量管理;还要查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人员能力、生产和检验设备、原材料与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都在范围内。

可靠性这一项,看整车产品、关键系统和零部件的测试验证情况,也看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的生产制造工艺标准能不能保证产品可靠性。耐久性则盯新车设计使用寿命和研发周期,以及车身材料选用、防腐工艺、结构防护等方面的要求——通知点名了整车产品缺陷、产品锈蚀、悬架断裂这几类问题。

新技术的风险评估写得比较细。新产品创新设计对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的评估是否充分,营销宣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新材料、新结构是否存在产品缺陷、疲劳失效等隐患;组合驾驶辅助及自动驾驶功能测试验证是否充分,产品及云端平台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防护是否到位,人工智能安全防护是否充分,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用于案事件调查的日志留存是否完整。

重点任务分几条线推。企业自查自纠这一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重点企业对照准入管理要求和重点整治问题全面自查,系统查找自身与关键零部件供应商在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术测试验证方面的问题,企业须在2026年12月底前报送自查情况;一旦发现缺陷,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通知同时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汽车产品激进式创新设计的测试验证,充分评估安全风险,稳妥审慎推动新技术装车应用。

审查评估层面,将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制定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并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建立产品创新设计审查工作机制。监督检查则要赴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开展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生产一致性、产品环保信息公开等多项检查,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反映多、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相关车型和关键零部件加大抽查力度。检验检测机构也在被检之列,将实现重点机构全覆盖,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对不能保持生产准入条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企业,将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罚款等联合惩戒;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采取罚款、撤销资质等措施。

制度建设是另一条线。通知提出加快制定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准入管理办法》,严把新产品准入技术审查关;完善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信息填报等机动车合格证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汽车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质量信息对内通报和对外披露机制。标准体系方面,将研究构建适应新技术发展的汽车质量提升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创新设计、可靠耐久、环境适用性、定型试验规程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行业自律部分,将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摩托车商会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建设,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承诺。

四部门开展汽车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有驾

注:本文综合自IT之家等,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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