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路上多了几个让我突然停下脚步的细节,仿佛电动车的规定又要“升级”了。九月起,几个地区要落地新的管理办法,违规就要被交警拦下。你没看错,五大硬性规定正在靠近真正执行的节奏。
在江苏,公安厅已发布修订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9月1日正式实行。已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使用满10年,号牌要被注销,车辆不能再上路。若满10年后还没办理注销,交管会通知你申请注销,逾期未提交就会公告作废。除此之外,购车后30日内要到交管部门办理注册,如迁移地区或所有权转移,也要办理转移登记。
山西的规定则在9月15日正式施行。除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基本制度,对停车和充电也给出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或道路边,必须停在划定的区域,不能占用盲道、行车道或消防通道,不能妨碍他人通行。还不能把车辆和电池带进电梯、在家充电、私拉电线充电;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等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的地方,不能停放或充电。(其实这类细节,琐碎却最容易出事)
甘肃靖远交管最近发布的通告指出,从9月6日起,当地将对电动车实施长期管理,重点打击无牌无证驾驶。一旦查处,车辆将被扣留、要求整改并处以罚款;无证驾驶还可能被拘留。你走在路上,若没有证件就上路,麻烦可就大了。
恩施在交通管理上的安排把截点定在9月30日,重点在两三轮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国省道和主次干道上,将重点治理超员、超速、违法载人、违规载货、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规行为。
广西凭祥方面,从公告发布之日到9月底,进入集中整治阶段。重点打击擅自加装遮阳伞、雨篷,改装排气管、灯光,拼装、报废、改装摩托车上路的行为。除了这些,还要对换电机、换控制器、扩大电池舱、换大容量电池等改装行为严查。一旦查处,现场恢复、罚款、扣车等处罚可能就会到来。
总之,九月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又有新动向,车主们现在就得先把当地的上路要求对照清楚。违规出行,后果不仅是罚钱,车子也可能被扣。你呢,这些变化让你想起自己家门口的规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