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天津部分车辆免检排放

天津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重型柴油货车实施排放免检新规,试行期至2028年1月1日。

1月起天津部分车辆免检排放-有驾

根据通告,凡是在津检验的天津籍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若已安装并正常接入本市移动源监控系统的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且在检验周期内数据稳定、排放达标,将无需进行上线排放检测,只需完成外观和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即可。

这一免检政策并非适用于所有车辆。只有符合《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重型柴油货车免于排放检验的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条件的车辆,才会列入免检名单。一旦车辆因违法排放被查实并处罚,其免检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国家或天津市如出台新的免检标准,将按最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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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可通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是否享受免检待遇,也可向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获得排放免检资格,车辆仍须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次措施旨在通过科技手段强化排放监控,简化检验流程,在守住环境质量底线的前提下,为车主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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