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出台城市停车设施管理新规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大同市出台了新的《城市停车设施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管理制度不仅覆盖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还涉及运营管理、道路泊位设置、监督处罚等环节,旨在通过多部门协同与科技手段应用,实现城市停车环境的优化。

大同市出台城市停车设施管理新规-有驾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停车设施,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其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安全便利”,确保有限的停车空间能被合理利用。市城市管理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将统筹实施相关工作,并与公安、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

在规划建设方面,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须按照相关规范同步配建停车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尤其是在利用地下空间、闲置土地和边角地等方面。停车场必须配备智能化设施,如车牌识别、诱导系统、视频监控、充电桩,以及无障碍车位等,以满足不同车辆和特殊人群的需求。同时,绿化和透水铺装等生态设计被纳入要求,在满足功能的情况下创造更舒适的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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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营管理环节,经营性停车场需经备案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并保持设施完好,依法收取费用并出具合法票据。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停车场鼓励在非工作时段向社会开放。驾驶人需按照标线停放、缴纳费用,并避免违规占用特殊车位或损坏设施。

道路泊位管理强调科学施划与安全优先,严禁在主干道、消防通道等区域设置泊位。市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状况和公众需求定期评估、调整泊位位置和数量。在特定区域,如居民区周边、商业区、医院等地,可设置限时免费或收费泊位。临停快走区域则服务于机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短时停车需求,提升车辆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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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将遵循分级定价原则,考虑位置、时间以及泊位类型的不同,以价格引导停车行为,提高利用效率。对军车、执法车、救护车等特定车辆或免费时段停车的,免收费用。遇到清雪、交通疏导、大型活动等情况,泊位可能暂时停用,并对运营企业给予合理补偿。

在监督与处罚方面,城市管理部门将定期检查使用与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对擅自占用道路泊位、随意设置泊位或妨碍通行的违规行为,将处以罚款。城区以外的停车设施管理也将参照该规定执行。

该规定的实施,将在制度层面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规范停车习惯,同时通过智慧系统和多元管理模式提升停车效率,缓解交通压力,使城市道路更加畅通、安全。用户可通过未来的智慧停车平台进行车位预约、信息查询和电子支付,享受更便捷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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