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的冬天里,想给车加一箱不掺酒的纯汽油,你会发现这事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城市传说。
加油站里枪都在,但油品只有一种,像是被按下了单行键。
你不是没钱,也不是没车,只是没得选。
这不是市场,这是命令。
命令本身不一定是坏事,问题在于:它能不能越过法律,踩着消费者的头顶走。
所谓“封闭式销售乙醇汽油”,简单粗暴地说,就是把正常市场做成“单选题”。
具体表现通常是这几件事:不许卖纯汽油,只准卖E10;谁敢偷偷卖纯汽油,罚、停、整;所有车一概加乙醇,谈不上车型差异;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被整体拆解。
推广是推广,封闭是封闭,二者不是一个词,也不是一个逻辑。
有人会问:政策不是为了环保、为了能源安全吗?
对,方向没有问题。
但好方向不代表可以用坏手段。
法律是给好人用的,不是只拿来管坏人。
对企业和消费者的边界,写得比黑白分明还分明。
第一根边界线,来自反垄断法。
市场竞争是基础设施,行政权力不能拿起榔头把它敲碎。
法律明确禁止三个动作: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不能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不能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说人话就是:政府可以引导,但不可以强推某个品牌、某种配方,更不能把别的同类产品从市场上赶尽杀绝。
把纯汽油直接清出货架,只留E10一种选择,这种“清场式”的管理,很难不被视作行政性垄断。
竞争没了,消费者自然也成了“顺从的配角”。
第二根边界线,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每个车主,在油枪前不是弱势群体,但一定是消费者。
消费者的权利不是礼物,是法律给的三件护身符: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知情权意味着,不只是告诉你“这是酒精汽油”,还要把能耗差异、低温表现、适用车型、保养建议等关键事实充分公开、显著告知;选择权意味着,你有权决定买还是不买、买哪一种,而不是被按手印;公平交易权意味着,品类要有、价格要合理、质量要可比,不能因为只有一家独活,大家就都得忍。
如果强制只能用E10,三件护身符一起消失,法律就不乐意了。
第三根边界线,是监管的直球。
2023年开始施行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专门盯着这类“行政手一伸、市场就没了”的操作。
它点名禁止限定或变相限定使用指定商品,禁止制定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并要求发现就纠正、限期整改。
这不是柔性倡议,而是硬性规则。
把封闭式销售放进这个框架里看,像是把靶子背在身上站在射击场,只能祈祷运气不要太差。
有人会拿地方性规定做挡箭牌,说我们有省里的规章呀。
可以有,但不要忘了立法法这道总闸门。
国家法高于地方法,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冲突。
一旦冲突,就要修改或者撤销。
这不是谁给不给面子的问题,这是法律的层级结构。
把反垄断法、消保法的底线摆在桌上,再看那些强制封闭运营的省级规章,很难说没有正面撞上。
地方可以因地制宜,但不能因地自封。
有人会说,国家不是一直在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吗?
是的,关键词是“推广”“引导”“鼓励”,而不是“封闭”“禁售”“一刀切”。
如果你仔细看全国的实际操作,绝大多数地区实行的都是“双轨并行”:纯汽油与乙醇汽油同台,车主自己决定站哪边。
这种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保留选择,就保留了纠错和迭代的空间。
你愿意支持能源转型,举双手欢迎;你有特殊工况、车型老旧、里程敏感,你也有权说不。
市场的智慧,就是在成千上万次选择里长出来的,不是在一个文件里写出来的。
回到车本身。
E10不是洪水猛兽,它有真实的好处,也有被忽视的代价。
优点大家倒背如流:减少化石依赖,拉动农产品需求,排放指标好看。
代价也不是秘密:单位能量密度低,百公里油耗通常会上浮;低温地区更容易遇到相分层、冷启动不稳等问题;对早期材料和密封件不太友善的老车,风险更高一些。
如果放在选择框架里,这些都能被消化:你告知,我判断,我用脚投票;如果放进封闭框里,问题就会积成怨气,最后变成矛盾——这不是能源转型想要的路数。
从市场效率看,单一供给很容易产生三个副作用:价格信号失真、质量改进惰性、服务水平下降。
过去有人吐槽“同样的公里数,油灯亮得更早”,可能是错觉,也可能是体验积累。
开放竞争能让数据说话:不同配方的真实油耗、维护成本、低温表现,被透明地摆在台面上,厂商自会卷起来改配方、调标定、做适配,监管也能拿到更实的样本。
而封闭式销售,一脚把这些反馈渠道踩扁,只剩下“你得用、你必须用、你只能用”。
如果站在政策执行者的角度,我也理解压力:要目标、要进度、要可考核、要可交差。
最容易的办法就是封闭运行,避免“穿透监管”的灰度地带。
但我们得承认,这是把行政便利放在了法律边界之上,把短期确定性放在了长期活力之前。
法治社会最硬的原则之一,就是手段要合法、比例要适当。
推广乙醇汽油可以走“优先与引导”,不必走“禁绝与一刀切”。
那么,车主的合理诉求到底是什么?
不是要推翻策略,更不是和环保作对,而是把手段拉回法律框里,把选择权放回消费者手里。
具体来说,无非这几件事:取消全域封闭式销售的条款;撤销针对纯汽油销售的“一票否决”;恢复纯汽油与乙醇汽油并行供应,分枪、分标识、分明示;在销售端强化充分告知,包括能耗差异、低温表现、适配建议和保养注意;对既有行政性垄断的措施进行清理与纠偏。
政策目标不变,治理逻辑升级,大家都能下台阶。
如果你是普通车主,也不是只能抱怨。
可以做的路径很现实:先走信息公开,向相关部门申请披露封闭销售的法律依据、论证报告和评估程序;再走消费者权益渠道,对缺乏充分告知、剥夺选择权的问题进行投诉;对于涉嫌限定交易、排除竞争的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并推动开展公开听证与成本—效益评估,要求设置过渡期与豁免条款,比如对特定车型、特定场景保留纯汽油供应。
这些都是法定程序内的“温柔而坚定”的方式,既理直气壮,也更容易被认真对待。
如果你是政策执行者,也请相信一件事:把选择权留在人手里,是对政策最好的保护。
当人们有退路,就会愿意尝试;当试错是可逆的,技术与配方就会进步;当多个方案同台竞争,真正优秀的解决方案就能被市场抬起来,而不是被文件抬起来。
与其消灭疑虑,不如消化疑虑;与其消灭对手,不如超越对手。
我们当然可以理解乙醇汽油背后的战略目标,也愿意看到更多能源替代方案涌现。
只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很简单:不要用“好目的”去绑架“坏手段”。
法律给了边界,市场给了弹性,消费者给了容错。
把这三样拼在一起,才叫现代治理。
把选择权还给车主,把竞争还给市场,把程序正义还给政策,大家才能心平气和地往前走。
车是你买的,保养是你出的钱,里程数是你自己跑出来的。
你对自己的钱包负责,对自己的生活负责,这叫人间常识。
在常识面前,选择权不是奢侈品,是底层配置。
你可以主张绿色,也可以主张效率;你可以支持推广,也可以拒绝强制。
法律在你身后,不需要喊口号,只需要按规矩做事。
等有一天,我们加油只需要考虑“油价贵不贵、功率顺不顺”,而不用担心“我有没有选项”,那一天,政策、市场和人心,才算真正站到了同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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