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成都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落实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明确了实施范围与操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为贯彻四川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四川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川商资流〔2026〕2号),推动相关政策落地执行,成都市决定同步启动本市的补贴实施工作。
**一、政策执行时间**
补贴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止。期间将依据资金规模与申报进度进行动态调控,实行总额管控、先到先得。
**二、报废车辆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若报废以下旧车,可享受一次性更新补贴:
— 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
— 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或其他燃料乘用车;
— 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
若更换为列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含税售价的1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若更换为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按售价的10%补贴,最高1.5万元。
**三、车辆置换补贴**
个人消费者将本人名下的车辆通过正规渠道出售并购买上述符合条件的新车,也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售价的8%发放补贴,最高1.5万元;
— 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的,按售价的6%补贴,最高1.3万元。
**四、办理要求**
1. 新车销售发票需在成都市开具,个人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报废更新申请;置换申请则通过懂车帝App“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成都市受理通道办理。
2. 报废或置换车辆的相关凭证(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均应在2026年1月1日后出具,且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车发票和登记手续亦须在2026年1月1日后于成都及四川省内完成。
3. 申请人必须为旧车与新车的同一名个人。
4. 每位个人仅可享受一次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不可重复申请。
**五、其他说明**
未尽相关事项,将依照国家和四川省的最新政策及成都市商务局等部门后续发布的《成都市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 成都市商务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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