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 ”江苏南京,一男子把他的“保时捷卡宴S”车,放在朋友那里寄卖。 一天,他习惯性打开交管12123APP,想看看车况,结果整个人都傻了:名下的车子信息离奇消失。 他赶紧给朋友打电话,对方这才吐了实情,说车子被他另一个叫曹某的人给骗走了,现在人和车一起不知去向。 胡先生夫妻俩急忙去车管所查档,查询显示,这辆车早在福州车管所办完了提档过户手续。 可问题是,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等所有证件,从头到尾都没离开过胡先生的手。
2024年8月,胡先生因为还有一年贷款没还完,手续拿不出来,就把这辆保时捷卡宴S直接开到朋友李先生那里寄卖。 他想卖个好价钱,毕竟车子没开几年,还很新。 贷款没还清,不能立马出手,他就慢慢等个合适的主家。 直到贷款还完了,胡先生一看车子还没卖掉,放在朋友那边也不是个事,决定把车开回来。 他拿着刚拿到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想去找朋友取车,李先生却闪烁其词,说有个客户看上车了,成交的可能性很大,让他再耐心等等。
朋友的话,胡先生一点都没怀疑。 人家看上车了,这么大的物件,肯定不能说买就买,试试车的性能也在情理之中。 可直到2025年2月,对方还没敲定下来,他有些急了。 打开APP发现车辆消失,打电话给李先生才知道,车子被一个叫曹某的人骗走了。 顺着线索查下去,这辆车是通过福州当地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走的程序。 记者联系上市场负责人时,对方的态度挺干脆:人是带着“全套材料”来的,买卖双方都在场,他们只是负责把材料扫描上传到审核系统。 至于这些材料是真是假,负责人说,他们就是一个办手续的市场,没有那个火眼金睛去分辨证件真伪。
这就奇了怪了。 全套假证件,居然能通过系统审核? 二手车市场说自己没能力辨别真假,那系统背后的车管所呢? 作为最后的把关口,车管所连最基本的材料真伪核实都省了吗? 一个价值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豪车过户,所有原件都在原车主手里,仅凭一套假证件就能在异地顺利提档,这审核流程到底是在防谁?
胡先生不是个例。 网上随便一搜,类似“人在家中坐,车被异地过户”的案例并不少见。 2023年,河南郑州一位车主把自己的路虎车放在朋友车行寄售,结果被买家拿着伪造的身份证和登记证书,在山东济宁车管所成功过户。 原车主手里还攥着真证件,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伪造的登记证书上的编号竟然跟车管所系统里的编号对不上,但审核人员根本没看。 2024年,广东广州一位特斯拉车主更惨,车子在未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过户到广西某地,原车主收到短信提醒才发现异常,赶到车管所质问,得到的答复是“材料齐全,我们按流程办”。
这些案例里有一个共同点:车管所的审核,基本停留在“看有没有材料”这个层面,而不是“看材料是不是真的”。 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车管所确实有权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但“有权”不等于“必须”,更不等于“如何审查”。 实际操作中,很多车管所工作人员每天要处理成百上千份过户申请,根本没有时间也没那个动力去挨个核实。 只要材料齐了,扫描上传系统,系统显示“通过”,那就直接放行。 至于材料上的名字、身份证号、车辆识别代号是不是跟数据库里的一致,那是系统的事;至于来办业务的人是不是真车主,那是另一个问题。
更离谱的是,有些地方的车管所甚至允许代办。 只要代办人拿着车主的身份证原件、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委托书,就能把车过户走。 问题是,假证贩子连整套证件都能伪造,多伪造一张委托书又算什么? 南京胡先生这个案子,所有原件都在他手里,骗子连原件都没见到,照样用假证过了户。 这说明什么? 说明车管所的系统里,根本没有把“证件编号”和“持有人”这两个信息做强制关联验证。 否则,假证上的编号跟系统里预留的真编号一对比,立刻就能发现异常。
有人可能会说,那二手车市场呢? 市场负责人一句“我们无法辨别证件真假”就想撇清责任?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对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证明等进行核对。 注意,是“核对”,不是“看一眼就完事”。 什么叫核对? 至少要对比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检查证件上的防伪标识,有条件的应该跟发证机关进行信息核实。 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核对都没做,那就不是“无法辨别”,而是“根本没有去辨别”。
再说回福州这家二手车市场。 负责人说“人是带着全套材料来的,买卖双方都在场”,这句话本身就值得推敲。 既然买卖双方都在场,那“卖方”是谁? 胡先生本人还在南京呢,身份证也在他自己手里。 那么出现在福州市场的那个“卖方”,要么是骗子本人冒充,要么是另一个同伙。 二手车市场有没有要求“卖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有没有把“卖方”的脸跟身份证照片做比对? 如果这些都做了,一个假身份证大概率会被识破。 如果没做,那就是失职。
胡先生怒了,说车管所没有尽到审核义务。 从法律上讲,《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管所作为行政机关,如果因为审核不严导致车主损失,那就存在明显过错。 这不是说要让车管所赔全部车款,但至少,它要为它的“不作为”或“乱作为”承担相应责任。
更让胡先生寒心的是,从出事到如今,他给相关部门打了无数个投诉电话,想讨个公道,也想找回车子。 但得到的答复始终不能解决问题。 现在车子到底在哪? 到底卖给了谁? 全是一团乱麻。 朋友李先生那边,到底有没有责任? 胡先生把车交给李先生寄卖,两人之间形成的是委托合同关系。 李先生作为受托人,负有妥善保管车辆、及时报告情况的义务。 结果车子被一个叫曹某的人骗走了,李先生还闪烁其词拖延时间,这里面的猫腻不得不让人多想。
有网友评论说:“搞不好李先生跟曹某是一伙的。 ”这话虽然没证据,但逻辑上说得通。 骗子怎么知道胡先生有辆车放在李先生那里寄卖? 怎么知道那辆车还有贷款没还完? 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贷款还清了可以办手续? 这些信息,只有李先生最清楚。 而且胡先生要取车的时候,李先生用“客户在试车”来拖延,这本身就是异常信号。 正常寄卖,客户试车一般也就一两天,哪有试几个月的?
就算李先生不是同伙,他作为车辆的实际占有人,没有尽到最基本的看管义务,导致车辆被第三人骗走,根据《民法典》第929条,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李先生把车交给曹某,有没有核实过曹某的身份? 有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 如果什么都没做,那就是重大过失。
现在胡先生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报警,警方说这是经济纠纷,建议走法院;去法院,又找不到明确的被告——曹某跑了,李先生到底算不算责任人还没定论;找车管所,车管所说他们是按流程办事;找二手车市场,市场说他们只是扫描上传。 一圈下来,竟然没有一个部门愿意为这辆凭空消失的保时捷负责。
这种“踢皮球”现象背后,其实暴露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车辆过户的审核流程,长期以来缺乏一个明确的责任标准。 车管所认为,只要材料形式上齐全,他们就没责任;二手车市场认为,他们只是中介,真假鉴定不是他们的业务范围。 可问题是,如果车管所和二手车市场都不需要为证件的真实性负责,那谁负责? 难道让车主自己24小时盯着APP?
2024年12月,浙江杭州发生过一起类似的假证过户案,车主最终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当地车管所,法院判决车管所撤销违法过户登记,并赔偿车主部分损失。 判决书里有一句话很关键:“车管所作为机动车登记的主管机关,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慎核查的义务,不能仅以材料齐全为由免除其审查责任。 ”这个判例,对南京胡先生来说,或许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方向。
胡先生这辆保时捷卡宴S,按揭买的,还有一年贷款才还完。 2025年2月发现被过户的时候,车子的市场估值至少还在70万以上。 现在车子被过户到谁名下、开到了哪里,全都不知道。 骗子拿着那套假证件,很可能已经把车转手卖给了某个不知情的买家。 那个买家要是善意取得的,胡先生想要回车就更难了。 根据《民法典》第311条,善意取得制度下,如果买家是不知道车辆来源有问题、支付了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的,原车主只能向骗子索赔,不能直接追回车辆。
胡先生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福州车管所的过户登记行为违法,撤销登记。 同时把李先生、二手车市场、以及那个消失的曹某列为共同被告。 胜诉的前提是,他能证明自己从未授权任何人办理过户,所有证件原件都在自己手里。 这一点,他手里的行驶证、登记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至于二手车市场那句“我们无法辨别证件真假”,听听就好。 2025年1月,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里明确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规范交易行为,核对交易双方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 如果连假证件都辨不出来,那这个“核对”不就成了一句空话吗?
说到底,胡先生这件事之所以“离大谱”,不是因为骗子手段多高明,而是因为本该层层把关的审核体系,层层都选择了走过场。 二手车市场看一眼就上传,车管所扫一眼就通过,朋友李先生连看一眼都省了,直接把车交给了陌生人。 这辆保时捷卡宴S从南京消失,在福州出现,跨越1000公里,全程没有一个人给原车主胡先生打过电话确认。
那问题来了:如果你的车放在朋友那里寄卖,你是不是也要每天盯着交管12123APP,生怕某天突然查无此车? 如果连车管所的过户登记都保不住一辆车的归属,那车主的财产安全还能指望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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