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25年12月15日公布的第401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附条件批准了以下两家汽车企业的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上市。
两款获批车型的核心信息。
补充信息
l 功能定义: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指的是,在公告中明确规定的“设计运行条件”(如特定路段、特定速度下)内,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完成全部驾驶操作,驾驶员可以脱离驾驶任务,但需要随时准备响应系统的接管请求。
l 技术亮点:根据厂商信息,为保障安全,获批车型通常配备了高级别的安全设计。例如,北汽极狐的车型搭载了包含激光雷达在内的多颗高性能传感器。长安汽车则采用了感知、控制、转向等多重冗余系统架构。
l 后续安排:下一步,这两款车型将分别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使用主体,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实际道路通行试点。
首次利好消息影响,沪深A股相关汽车激光雷达、城市交通、自动驾驶板块涨幅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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