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考科目一中扣3分的情况主要有以下这些:
1. 载客违规: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2. 超速行驶: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3. 车道使用不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4. 超车、让行及逆行问题: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5. 排队违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6. 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 人行横道违规: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8. 校车避让问题: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9. 载货违规: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10. 车牌安装问题: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11. 故障处理不当: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
12. 未定期安检: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
13. 校车检查问题: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4. 疲劳驾驶货车: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15. 高速低速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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