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公告,明确我省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启动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发放补贴。此次政策相比2025年版,补贴方式和适用范围均有优化调整。
**关于报废更新**
在延续2025年补贴上限的基础上,补贴计算方式将由原来的按购车类型定额,改为按新车含税售价的一定比例核算。同时,旧车的报废登记年限放宽:汽油乘用车延长至2013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之前登记,新能源乘用车则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
2026年,个人报废名下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购买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车价12%的补贴,最高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比例为10%,上限1.5万元。申请者需提供的报废、注销、购车及登记等证明文件,日期均需在2026年1月1日及之后取得。
**关于置换更新**
原有的补贴上限将与全国标准统一,按新车售价比例发放,并设有上限。消费者购买的新车须为目录内新能源乘用车或排量不超过2.0升的燃油乘用车。
2026年,对通过售卖方式转让名下符合条件旧车的个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享车价8%的补贴,最高1.5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则按车价的6%补贴,最高1.3万元。申请人提交的旧车转让证明、新车购置发票和登记证书等材料,其日期须在2026年1月1日及之后。
**相关规定**
新购车辆发票和登记证书需在湖北省境内开具或办理;报废或转让的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旧车车主与新车车主应为同一自然人。
政策实施期间,每位消费者仅能选择一种补贴方式——要么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要么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车辆须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建议有意参与2026年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提前留存相关的报废、置换及购车资料,待全国与湖北平台开放申请后,按要求提交资料办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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