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学生捉奸告密被判道歉15天,女子吐槽前夫性冷淡无罪,有何区别?
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光了一个案子,引发了热议。
广西玉林,一名女子在车内和闺蜜吐槽前夫的私人问题,结果被前夫发现,被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3万元。
最终,法院驳回了前夫的诉求,原因是车内属于封闭环境,不存在故意向公众曝光的嫌疑,同时女子跟闺蜜倾诉属于正常情感需求,并非恶意中伤。
最终,前夫哥只能吃了个哑巴亏。有几个值得一提的点,前夫是怎么发现的呢?
据悉,当事人梁女士和闺蜜吐槽前夫“性冷淡”的地点在车内,车内行车记录仪没有关,全程记录下了这一幕。前夫正是通过翻看行车记录仪才发现了这个秘密。
行车记录仪是每个车辆的必备物品,但基本上没有人会翻看行车记录仪记录,除非当作事故的证据,而前夫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却翻看了行车记录仪的录像记录,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前夫对梁女士有“监视”之嫌,故意查看跟梁女士有关的一切,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偷窥欲。
还有一点,既然都是前夫了,说明二人已经离婚了,既然离婚了,女子为什么还出现在前夫的车里?或者说,前夫为什么能够出现在取得前妻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案件只向公众曝光了最后的结果,但这二人的关系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九牛一毛,冰山一角,一个案件背后错综复杂的人性纠葛才是最引人入胜的点,可惜普通观众永远无法洞悉他人的生活全貌,不然每个人身上都可以挖掘出一部传世名著。
无独有偶,这个案子不禁让人们联想起前些天那位捉奸告密被判道歉15天的大学生。
重庆,一名大学生和朋友共同租了一间房子,一天翻窗进入出租屋时,不巧正好碰见了朋友出轨的一幕。
该男子也不嫌事多,特意给二人拍了一张照片,还将照片发给了朋友的正牌女友,也许是出于良心不安,也许是出于看热闹不怕事多的好奇心,不管目的是什么,他为此摊上了事,被那名陌生女子给告上了法庭。
最终,该“泄密”男子因为侵犯他人隐私权,被法院判处赔偿一万元精神抚慰金,并支付三千五百块的律师费,还被要求连续15天在朋友圈道歉。
尽管最后一条判罚有点魔幻,但让该男彻底记住了这次的教训,不要多管闲事,。
这两起案子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涉及到了隐私权,都跟情感问题有关,都是令人“不齿”的话题,但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主要区别在于,广西玉林女子谈论前夫性冷淡事件时,没有特意拍摄,行车记录仪属于无意中拍摄下来的;而重庆男子属于故意拍摄二人出轨的画面,还主动传给了他人。一个不知情,一个明知故犯,结果自然也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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