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前福特5美元日薪,远超时代

1914年1月5日,美国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做出了一项震动整个商业界的决定——推行最低每日 5 美元的工资制度,并与员工分享1913年高达1000万美元的利润。

112年前福特5美元日薪,远超时代-有驾

在当时,这一举措堪称跨越时代。最低工资政策覆盖到公司所有岗位,无论是生产线上的技工,还是办公室职员、女性员工,甚至负责清洁的年轻童工,都能享有同样的标准。在那个劳动权益普遍被忽视的年代,这种平等薪酬的理念足够让同行惊讶,也让许多普通人改观了对资本家的印象。

除了提高工资,福特还将原本的两班制改为三班制,将每班9小时压缩成8小时,不仅优化了工作时间,也直接创造了数千个新的就业岗位。亨利·福特还承诺,在公司不会随意解雇员工——除非对方主动离职、被证实效率低下,或严重失去团队的信任感。即便员工在一个岗位表现不佳,公司也会先尝试调换部门,让他们找到适合的位置,多次尝试无果才会做出离职决定。这样的管理方式在那个时期可谓极具人性化,与不少只计利润的雇主形成了鲜明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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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改革推行后,工人的积极性显著提升,产品质量也更为稳定。令人意外的是,这些改变并没有让企业利润下滑,反而推动福特的产量年年攀升,很快使其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领军品牌。

1903年,亨利·福特创立了福特汽车公司;到1913年,福特的产品已经进入中国市场。新中国成立后,因种种原因福特停止向中国出口汽车。直到1979年,中美关系缓和后,福特才重新回到中国,与长安汽车、江铃汽车等展开合作。如今,这些合资企业的员工薪酬在行业中依旧维持着较高水平,或许这正源自亨利·福特早年种下的理念——让公平的待遇成为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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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如果今天的企业也能普遍实行类似福特的工资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会改变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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