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大概是这样子,有一个老太太骑着自行车,当时她反应特别慢,手脚协调也不太好,而且在拐弯之前,她根本没往右边看有没有别的车过来,就直接往左边转了。
结果呢,当她才发现有个小孩骑着电动车过来了,她一下子就给慌住了,然后自己就摔倒了。
按理说,那个小孩骑车的速度其实不快,换作一般骑自行车的人遇到这情况,应该完全有机会能躲开的。
从视频里仔细看,有人发现老太太骑车的时候,左手根本没握着车把,她的左脚也没踩在踏板上,而且当时她手里还拿着手机,感觉就是她自己没控制好车子才摔的。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觉得老太太应该要负全责。
可话又说回来,也有人觉得小孩骑车也有问题。他们指出,骑电动车的这个女孩可能还没满十六岁,按照规定是不能骑这种电动车上路的。还有人说,她骑车时没靠右边走,等于是逆行了。在路口左转弯的时候,她又切了个小弯,没有先让直行方向的车辆,而且在转弯时也没减速观察四周的情况。要是这些情况都说得通,那小孩在骑车方面的问题就挺多的了,这些问题很可能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所以你看,虽然小孩的电动车和老太太的自行车根本没碰上,但老太太因为看到小孩过来就吓得自己摔了,这事儿就牵扯到了一个所谓的无接触责任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即便两辆车没有直接碰到一起,一方也可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导致另一方受到惊吓或影响而摔倒,从而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也有人坚持认为,老太太当时摔倒,其实是因为她自己看到旁边的轿车才开始慌张,导致车头不稳,然后自己摔了。一个正常人,遇到需要紧急停车的情况,通常都能踩刹车,然后脚撑地稳稳站住,平安无事。
可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了,应变能力跟不上了,所以在小孩的电动车还没靠近到真能构成危险的距离时,她自己就已经先失去平衡摔倒了,这样看,就觉得这件事跟小孩关系不大。
后来老太太那边开口要了二十二万块钱的赔偿,这金额可不小,让很多人听了都觉得有点过分,甚至怀疑老太太是不是想借机碰瓷。大家普遍认为,就算最后认定小孩需要承担部分责任,那也得根据医院实际花了多少钱来计算,而不是按照他们自己想象的损失随便要价。
老太太说自己是被吓到才摔的这个说法,也让不少人觉得站不住脚,因为它更像是反映了老太太自己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不是真的受到了足以导致摔倒的惊吓。
这件事情况挺复杂的,各种说法都有,究竟谁该负主要责任,到现在也还没个定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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