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及多地“首违警告”政策解析:首次违章或可免罚

近日,郑州市民张先生遭遇了一件奇特的事情。他的车辆因违章停车被贴上了罚单,然而当他登录12123查询时,却惊喜地发现,既无需缴纳罚款,也不会被扣分。这样的结果让张先生不禁在朋友圈中感叹:“真是活久见!”

实际上,这种“免单”罚单在郑州市已经悄然实施了好几个月。最近,又有市民赵先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曾在郑州市文博东路科源路一带因违停被贴条,但幸运的是,他并未受到罚款的处罚。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他在同一地点再次因违停被贴条,这次,200元罚款已在12123系统中等待他。

郑州及多地“首违警告”政策解析:首次违章或可免罚-有驾

▣ 政策解读

记者从执勤交警处获悉,郑州市交管系统已将违法停车的首张罚单处罚方式改为警告式,不再直接罚款200元。若车辆系首次被贴罚单,系统将自动识别并生成警告,免除罚款处罚。但若再次违停,则系统会正常记录并罚款。

另一位交警透露,此项新规已执行数月,大约自今年下半年起开始实施。现场执勤民警会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通过警务通上传至系统。后续罚款与否及金额,均由系统后台自动计算。

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查询是否需交罚款。若未下载该平台,收到违停告知单后,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辖区交警大队查询。此外,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其中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为多省市实施轻微交通违法“首违警告”提供了法律依据。

▣ 郑州政策

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近日宣布,自10月11日起,全市将针对8项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这些行为包括:不规范停车、在禁鸣区域或路段鸣笛、路口遇红灯时停在停止线内或路口内、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超速未达20%、其他机动车超速未达20%、货车超载10%以下并在消除违法状态后、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未系安全带,以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 其他城市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西宁市、宜昌市等地的交警部门所发布的“首违警告”适用范围,在这基础上还额外涵盖了两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入驶离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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