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有位车主开车去停车场,本来正常的流程是停完车、交完费就能走,结果这次栏杆死活不抬,一扣就是4个小时。
停车场方面给出的理由让人摸不着头脑,说是因为车主几年前在路边停车时欠了49.5元没交。
他们两边系统连在一起了,只要名下有欠费,哪怕这次停车钱已经付清了,也照样不给放行。
这件事说起来特别别扭。车主承认之前确实路边停车没缴费,如果有欠款,停车场有权去催要,这没问题。但这属于两码事,一个是以前的欠账,一个是这次刚付完钱的服务,停车场不能因为有旧账没清,就拿这次停车的事情卡住人。
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顿饭,刚买完单要走,老板却把你堵在门口,非说你几年前在另一家店吃面没给钱,这根本讲不通。
现在的停车场全是靠系统自动识别,只要车子一进场,系统自动关联旧账,栏杆就给锁死。停车场的人觉得这是公司管理方便,毕竟都是一家公司管的。但这种做法把收费管成了强制要账,甚至像在高速路上强行设卡一样。双方在出口僵持了4个小时,车主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不是掏不起那不到五十块钱,而是觉得这种做法太霸道了。
停车场还想了一招,说如果车主实在不愿意交,可以由工作人员垫付这笔钱先把车放了。但车主拒绝了,他坚持认为这个规矩本身就不合理。这事往大了想,如果今天能为了50块钱这么拦车,那明天随便找个什么争议账、误算的账,是不是也能随手把车扣下,那咱们以后停车谁敢放心,这不是乱套了吗。
停车场那边还辩解说,进停车场时入口处有个提示牌,上面写了有旧账就不能离场。但这种自己单方面立的牌子,是不是说啥就是啥,显然不是。法律规定经营者不能随便弄个告示就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更不能借着告示的名义把不合理的责任强加给车主。
这种提示牌既没商量余地,也没提供什么申辩的机会,车主开个车进去,难道就代表把所有的权利都放弃了吗。
停车场追账其实有很多正规手段,比如发短信催款,或者打个电话提醒,真要是数额大或者沟通不了,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而不是在出口处搞这种类似留置的行为。
法律上对这种扣人财产或者限制人自由的行为是有严格界限的,并不是只要有债权,就可以随随便便把别人的东西扣住不让用。这次的事情说白了,停车场把原本独立的两笔消费硬生生捆绑在一起,这不仅没法体现管理的效率,反而制造了更大的矛盾。
车主也好,停车场也好,大家都不容易,有些小额欠费确实不应该拖着,既然用车就得守规矩,哪怕只有几十块钱,长时间拖下去也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早处理早省心。但对停车场来说,管理归管理,规矩得讲道理。
车主这次的停车费都已经结清了,这就是一份新的合同,经营者有义务让人家正常离开,绝对不能把扣车当成要账的筹码。几十块钱的旧账,本该通过正当沟通解决,结果闹得车主被困4小时,这种把事情做绝的做法,只会让大家都寒心,也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停车场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怎么管理才既能收回欠款,又不至于把消费者的权益给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