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门把手安全标准发布: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无障碍开启

◇ 新规启动背景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冰)9月24日消息,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已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同步发布了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车辆每个车门都必须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和车门内把手,以确保在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不可预知事故发生后,非碰撞侧车门能够轻松开启,且无需借助任何工具。

新汽车门把手安全标准发布: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无障碍开启-有驾

◇ 车门把手标准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详细规定了汽车车门把手的术语、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它强调,每个车门(不含尾门)都必须配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该设计需在锁止状态下也能应对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突发情况,确保非碰撞侧车门能通过外把手无障碍开启。同时,车门外把手的位置也需位于车门阴影区内或临近区域。

对于车门内把手,征求意见稿同样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个车门必须配备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内把手,以便在无需外部工具的情况下,能够轻松释放门锁并开启车门。若车辆配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则需同时提供机械释放功能,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作为机械应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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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释放功能的重要性

设计需应对动力电池热事件等突发情况。这意味着在不可预测的事故情况下,尤其是动力电池过热引发的事件,车辆的门把手设计必须能够做出反应,确保非碰撞侧车门可以通过外把手无障碍开启,从而使车内人员得以迅速撤离,提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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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书要求

最后,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必须包含车门把手的使用说明,至少需涵盖车门把手的位置、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使用指南。通过提供全面且清晰的指导,车辆制造商能够帮助车主在紧急情况下更好地使用车门把手,从而提升车辆整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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