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我跟你说,咱北京的马路上,那点儿弯弯绕绕的规矩,比我当年追我媳妇儿时说的情话都复杂。
最近我听好几个老哥们儿嘀咕,一个劲儿嘀咕:“哎,我寻思着,人只要在车上,那就不算违停吧?
我就停那儿等个朋友,最多也就两分钟,交警叔叔总不能逮着我开罚单吧?”
我听完这番话,差点儿没把手里的煎饼果子给扔了。
要我说,这想法,简直就是把自己往罚单上送啊!
这不,我寻思着,咱得跟大伙儿掰扯掰扯这事儿。
这“人在车上,天下我最大”的理论,早就过时了。
交规里头,有没有人,那只是其中一个参考因素,可不是决定性因素。
关键是你在哪儿停的,这才是正经事儿。
说白了,你以为你在车里坐着,跟在自己家门口似的,想停就停,想走就走?
想得美!
这马路不是你家客厅,它有它自己的规矩。
我跟你打个比方,这就好比你去饭馆吃饭,你人坐在那儿,可你霸占着桌子不走,服务员能不撵你吗?
交警叔叔也一样,他们看的是你是否破坏了交通秩序,而不是你是不是在车里。
我跟你聊聊,咱北京城里,这四种情况,你就算人坐在驾驶位上,屁股还没挪地儿呢,照样给你贴条儿,甚至给你拖车。
第一种,黄线。
这玩意儿,你得长点心。
路边儿画着黄线,那叫“黄色单实线”,意思就是,管你是临时停车、接个人、还是上个茅房,只要你车轮子压上去,碰着边儿了,对不起,违停。
你别跟我说什么“我就停一分钟”,那黄线就是一道铁律,它不跟你商量。
很多司机老觉得黄线跟白线差不多,只是颜色深点,错了,黄线就是“禁停线”,白线顶多是“禁止长时间停车线”。
第二种,“三十米”的坎儿。
这规矩特损阴德,但你得认。
咱北京的公交站、加油站、消防栓,周边三十米内,那是绝对的禁区。
你可能觉得,我停得离消防栓还有好几米呢,没事儿。
可交警一看,哎,这不正好卡在三十米的安全距离外吗?
你这一停,万一有紧急情况,救护车、消防车过不来,那后果谁担?
所以,这三十米,是死规定。
你人就算在那儿跟朋友聊微信,只要车停在那片儿,立马给你算账。
第三种,危险路段。
这事儿更得注意。
桥上、隧道里、匝道口,还有那些个急转弯的地方,你敢停?
你这是跟马路过不去啊。
这些地方,视线本来就受限,你把车一撂,等于给自己找麻烦,给别人添堵。
我上次在四环上,就看见一辆小轿车停在匝道口,那司机还悠哉悠哉地在后备箱里翻东西,后面车流都堵成一条线了。
交警来了,上去就拍,那大哥还一脸蒙圈,说他就是下来拿个包。
拿包?
你拿包也不能拿在危险路段上啊!
第四种,标志牌。
这个最直接,最简单,也最容易被忽略。
只要路边立着个“禁止临时停车”的牌子,那跟黄线一个性质。
你车停那儿,哪怕你打了双闪灯,哪怕人没下车,那也是违章。
这牌子竖在那儿,就是告诉你:这块儿地儿,你别琢磨了,停了就是错。
所以你看,这事儿跟人不在车上,没啥太大关系。
关键在于你停的位置,是不是在法定的“禁停区”。
我跟你说,我一哥们儿,前阵子就吃过亏。
他在一个小区门口等他媳妇儿,那地儿本来没啥线,他寻思着,就等五分钟。
结果,他刚把车挂P档,交警就过来了。
他赶紧说:“哥们儿,我人没下车啊!”
交警乐呵呵地回了一句:“规矩是规矩,你这属于阻塞交通。”
给他开了张罚单,那哥们儿回来跟我抱怨,说自己冤枉。
我跟他说,你这不是冤枉,这是对交规的“选择性失明”。
咱们开车图个啥?
图个方便,图个舒心,可这方便不能建立在给别人添堵的基础上。
真正的“临时停车”,是有讲究的,不是你想停哪儿就停哪儿。
交警叔叔们也给咱们划了重点,记住了,临时停车得满足四个条件:人不离车、快上快下、不阻碍交通、不在禁停区域。
这四个条件,得一起满足,少一个都不行。
特别是“人不离车”,这个“不离车”,指的是你随时能发动车子开走的那个状态,不是你坐在车里玩手机就算“人在车上”。
所以说,甭管你年纪多大,甭管你开车多久,这交通规则,咱都得老老实实学。
别听信那些“都市传说”,以为只要人还在车里,就能逍遥法外。
下次再上路,心里多个戒心,少吃两张罚单,那省下来的钱,够你买多少好烟了?
这事儿,咱就得这么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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