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让我一下子坐直了的司法信号出来了——最高法明确,私家车顺风车、拼车不算非法营运。
这话一落地,我脑子里瞬间闪过几年前的一幕:那时我开着车,顺路带了个邻居去市中心,车还没停好就被执法人员拦下,说我涉嫌“营运”。我满脸懵:我只是顺路载人,怎么就成了黑车?后来罚单虽被撤销,但那种被误伤的无力感,说实话,一直记得。
简单说,这次最高法的定调,就是把顺风车和黑车的界限画得清清楚楚:顺路互助≠营运赚钱。
**顺风车**的逻辑很朴素:
你本来就要去 → 顺路带人 → 分摊油费、路费。
**黑车**则是另一套玩法:
专门接单 → 以拉客赚钱为生 → 长期跑车。
这次司法明确区分的意义,在于把很多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车主拉回到合法轨道。可别以为这意味着随便开——顺风车的“红线”还是要守:
① **不能赚钱**
收费只能覆盖成本。如果价格明显高于油费+路费,那就不是互助了,是营运。
我见过有人顺风车收的钱比网约车还贵,这种情况,想不被盯上都难。
② **必须顺路**
原本要去的地方,顺便载人。如果为了接送刻意绕路,从行为上就是营运。
③ **不能高频**
天天接单、一天多趟跑,谁看都像职业司机。很多城市本就设了每日接单上限,就是防止职业化。
为什么说这是关键的司法信号?过去最大问题不是法律缺失,而是各地执法尺度不同——同样一趟顺风车,A 城没事,B 城却能罚你,这次最高法的立场等于给全国统一了答案:
- 合规的顺风车,不是非法营运。
- 职业化的拉客行为,必须纳入监管。
这样一来,执法随意性被压缩,车主的合法空间更稳了。
不过,我觉得车主最该关心的,其实是保险问题。罚款是一时的,事故是大风险:
✔ **合规顺风车**——属于好意同乘,责任可减轻,保险一般生效。
✖ **非法营运**——车辆性质改变,可能全责,保险还可能拒赔。
我一直认为,顺风车是共享出行的一种,正常得很。争议的根源在于边界模糊,而这次司法定调有两个现实意义:
- 正常合乘有了明确的合法空间。
- 变相营运没了钻空子的借口。
所以,车主要记住最简单的自我检查:
我本来要去吗?
我没赚钱吧?
我不是天天跑吧?
三个“是”,就是顺风车;缺一,不是互助,是营运。
从今天起,顺风车不再靠“看城市脸色”行驶,合法边界很清楚——守住非营利、顺路、低频这三点,就可以安心开,安心载,不怕再被当成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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