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位大哥花了179万,提了一辆崭新的迈巴赫。方向盘上那股新皮革味儿还没散,提车才第三天,车正开在路上。突然仪表盘上一堆故障灯“啪”地全亮了。
车身猛抖两下,直接熄火趴窝。大哥赶紧把车拖回4S店,心想查查线路、修修小毛病就行。结果技师们围着车忙活,电脑诊断插了一遍又一遍,折腾半天后抬起头。
说啥也没查出来。店里负责人这时候过来了,手插兜里,淡淡甩出一句:“要不我们把发动机拆开检查吧。不拆开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大哥当时手里的钥匙差点被捏变形。
新车啊,才三天就要大拆大卸?他花179万买的是高端工业精品,不是拉去医院开刀的病人。他当场拒绝:“我要换车,这车我不想要了。
” 4S店这边死咬不松口:“换车不可能。你不让拆,我们怎么知道毛病在哪?找不到原因,怎么给你修?” 现场气氛一下子僵住。
一边是还没开熟的新豪车,眼看就要被拆得七零八落;另一边是店家理直气壮,非拆不可。否则没法继续。大哥没再多废话,掏出手机,先给媒体记者打了电话。
接着直接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这事一下子就热闹了。按照规定,新车在60天内,如果发动机等核心部件出现质量问题,车主完全有权直接要求更换整台发动机。
根本没必要同意店家先拆开检查。现在双方就这么卡死了。到底是车主不懂相关法规,还是店家明知故装糊涂?
一句话,这辆179万的新迈巴赫三天就闹出大故障,车主想换车被卡,店家非要拆发动机才肯查,闹到投诉监管部门,核心还是那条法规:新车重大部件出问题,车主有权直接换件。
不必先被“开膛破肚”。这起冲突,归根结底考验的是谁更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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