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说的这件事,真的能把人气笑了。一个辛辛苦苦攒了一年钱的普通人,就想过年开辆新车风风光光回老家,结果呢?钱付了,字签了,车没了,还被4S店一句“价格太低”给打发了。这哪是卖车?这是明晃晃的套路!
这件事到底怎么回事?
事情要从1月13日的浙江嘉兴说起。秦师傅是重庆人,在桐乡定居,他想买辆奔驰C350eL白色款,开回老家过年。这愿望多朴素啊,谁不想衣锦还乡? 起初,他和妻子去了嘉兴桐乡利之星奔驰4S店。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谈妥了价格:落地260300元。这个价格包含了置换补贴、脚垫、贴膜、保养等一系列服务。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在了《新车报价单》上。 后来,秦师傅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了5000元给销售人员,并特地备注了“定金”二字。销售看着他转完账,回复了一句“收到”,秦师傅这才签的字。一切看起来都顺理成章,只等提车回家过年。 结果呢?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这笔5000元的定金,在微信里躺了不到24小时,竟然自动退回来了!秦师傅懵了,赶紧问销售怎么回事。销售的回复从“还在申请”变成了“车子涨价了,之前谈好的260300元价格无法成交”。 最后,4S店的莫经理出面了,抛出了一句更绝的话:那份签了字的报价单不是正式合同,如果签的是合同,门店肯定会执行。言下之意,这事儿不算数,价格太低,我们不卖了。
这说明了什么?4S店的傲慢与算计
这事儿说明了什么?说明在某些4S店眼里,消费者的信任一文不值,所谓的“报价单”不过是他们随时可以撕毁的废纸。 我们来算一笔账。秦师傅付的是“定金”,不是“订金”。在法律上,这两个词天差地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民法典》,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4S店违约,他们得赔秦师傅1万元。 但4S店是怎么操作的?他们让销售收了钱,又在系统里不点接收,让钱自动退回。这一招玩得真溜啊!既收了你的诚意,又给自己留了后路。一旦价格谈不拢,钱退回去,两手一摊,说一句“没收到”,就能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这背后是什么?是傲慢。是觉得消费者好欺负,是觉得“奔驰”两个字就是金字招牌,你爱买不买。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称,把消费者玩弄于股掌之间。今天能因为价格低反悔,明天是不是能因为心情不好反悔?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简直是在砸奔驰的招牌。
为什么这种套路屡见不鲜?
为什么这种事总在发生?因为违约成本太低了。 你看,4S店顶多就是把定金退回去,最多再被舆论骂几句。但对消费者来说呢?时间浪费了,心情搞砸了,过年回家的计划全被打乱了。秦师傅最后甚至说,考虑买其他品牌的车了。你看,一个潜在的客户就这么被逼走了。 再看看类似案例。之前小米汽车因为没交车却催收尾款被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双倍返还定金。这说明什么?说明法律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但为什么4S店还敢这么干?因为他们赌的就是消费者怕麻烦,不懂法,或者懒得去维权。 他们把“报价单”和“合同”玩文字游戏。销售口头承诺天花乱坠,一旦出了问题,就拿出那张轻飘飘的纸说“这不是合同”。这种双重标准,这种店大欺客的做派,真的让人恶心。
我的态度:别拿消费者当傻子!
我必须把话撂这儿:任何不尊重契约精神的商家,都不配得到消费者的尊重! 秦师傅做错了什么?他不过是想买辆代步车,他付了定金,他签了字。反倒是4S店,你们的销售代表难道不代表你们店吗?他收定金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说价格太低?现在看行情变了,就想反悔?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有的人做生意,靠的是诚信,靠的是口碑。有的人做生意,靠的是套路,靠的是算计。嘉兴桐乡利之星奔驰4S店,你们属于哪一种? 别拿“报价单不是合同”这种鬼话来糊弄人!销售代表在店内代表商家,他的行为就是商家的行为。收了定金,就等于合同成立。现在想反悔?可以啊,按法律来,双倍返还定金!一分都不能少! 消费者不是待宰的羔羊,更不是你们随意拿捏的软柿子。今天你能因为价格低不卖车,明天是不是就能因为颜色不喜欢不交车?这种毫无底线的经营方式,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结语
秦师傅的遭遇不是个例,它折射出汽车销售行业某些根深蒂固的顽疾。当“奔驰”这样的豪华品牌都开始玩这种低级的套路时,消费者还能相信谁? 契约精神不是一句空话,它是商业社会的基石。 任何试图践踏这块基石的人,最终都会摔得头破血流。 秦师傅,别怕,这事儿你占理。法律和舆论,都会站在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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